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7日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25〕17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25〕48号)等规定,对所有以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宣布《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岳阳市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岳市监发〔2022〕37号)、《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优化发展环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岳市监发〔2023〕14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超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和未进行“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
附件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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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制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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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岳阳市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岳市监发〔2022〕37号 |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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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优化发展环境的指导意见》的 通知 |
岳市监发〔2023〕14号 |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