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公议复〔2024〕08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
答 复
邓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规范带帽综合整治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申请修改《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须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委委员会审议和决定,我局交警支队将依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您提出的“明确老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年龄上限,超过年龄上限的,经视力、听力、辨色力等体检合格才能获得电动自行车驾驶资格”的建议。
二、驰而不息开展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等交通违法行为。2023年6月我们下发了《关于市主城区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错时勤务整治行动的通知》、2023年12月印发了《市主城区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年4月份印发了《2024年全市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目前正在实施“六个一律”推进“戴帽工程”,全面推动涉摩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
三、扎实推进“戴帽工程”。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们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成效,我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指挥部办公室全力推动摩托车、电动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实施。宣传工作、戴帽率均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交警支队将进一步加大公益宣传力度,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扎实推进“戴帽工程”。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公安局
2024年5月29日
承办负责人:谢型亮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飞鸽 1957300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