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公安厅警令部关于印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指纹核验补采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已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未登记指纹户籍人口的指纹补采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推进已办二代证未登记指纹户籍人口指纹采集工作,完善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内容,提高户籍人口信息质量,为减证便民和实名制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做好未登记指纹户籍人口的指纹信息补采工作,确保全市已办二代证户籍人口的指纹采集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公安机关采集。公安机关户政、身份证、出国境、居住登记、驾驶员考试窗口和执法办案场所、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工作人员以及社区民警在履职过程中,依托身份证指纹核验采集一体设备,核验我市户籍人口是否登记指纹。登记指纹的,核验申报人指纹与本人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和未登记指纹的,依托指纹核验采集一体设备,获取户籍人口身份信息,采集户籍人口的指纹入库核验。
(二)社会力量采集。辅警和户籍人口所在单位、乡镇、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利用个人的智能手机,在公安服务平台下载指纹采集APP客户端,完成注册,经公安机关授权,持手机专用的指纹核验采集一体设备,核验本辖区、本单位已办二代证未登记指纹户籍人口的人证是否一致。人证一致的,通过指纹核验采集一体设备,获取户籍人口身份信息,采集已办二代证未登记指纹户籍人口的指纹,上传指纹存储系统核查。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市局已启动前期相关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协调机制。下发我市已办二代证未登记指纹户籍人口名单。升级改造指纹采集、存储、比对系统。采购指纹核验采集一体设备。编制指纹核验采集教程,开展培训。组织社区民警依托警务通手机开展指纹采集试点。开展集中宣传。
(二)指纹集中采集阶段(2020年全面完成指纹补采工作)。2020年全年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二代证指纹核验补采工作。组织社会力量依托智能手机开展指纹采集试点。
(三)总结工作阶段(2020年底)。建立指纹采集复核机制,在2020年12月初对各地指纹采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单位,责令补火,限期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