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抓紧报送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2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要求,为推动支持我市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能力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方向
(一)污染治理。支持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对纳入《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9-2022)年》(湘政办发〔2019〕43号)的建设项目给予优先支持。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及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支持采取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实施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二)节能减碳。支持重大节能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近零能耗建筑、近零碳排放等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支持节能降碳和清洁生产改造项目。支持大中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项目、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已获批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项目入库。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中资源环境类工程和项目储备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要求,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政府投资能力和本地区建设需求,及时将储备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选择符合投向、条件的项目编制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二)严格项目筛选。根据国家要求,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项目要紧紧围绕本领域头部企业组织开展项目筛选。拟上报项目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符合本专项政策要求、符合本专项支持范围和标准,前期工作手续完善,具备开工条件或已开工,确保投资一经下达即可投入项目建设。
(三)严格项目监管。要对拟申报项目开展现场核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各项规定,对主要建设条件是否落实、资金申请报告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进行预审,提出审核意见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加强审核比对以及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避免存在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
(四)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申报:
1、县(市、区)。2020年以来,获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项目不能按期开工、完工,已进行调整的县(市、区);项目纳入国家和省整改名单或我委问询、督办、约谈范围,整改无明显进展的县(市、区)。
2、项目单位。 一是近5年审计、稽察、督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问期;二是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企业信用查询系统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入环境失信名单;三是已获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未竣工验收的;四是未启动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建设的重点用能单位。
3、项目。一是无法提供审批、核准(或备案),规划,用地,环评,能评等前期批复文件(根据相关规定或项目实际情况不需办理相关前期手续的除外);二是2022年6月底前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三是此前已获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或已申根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司局或国家其他部门资金支持的;四是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无法确认的。
三、申报材料
(一)县(市、区)发改局上报的正式文件。申报文件正文应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县(市、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附件包括:
1、2022年度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投资计划;
2、备选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项目按优先推荐顺序排列;
3、备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2);
4、预审意见(见附件3)。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4)。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并附项目单位信用承诺表(见附件5)。
四、申报时间
请于2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含电子版光盘)报市发展改革委(资环科),逾期不受理。
附件: 1、XX县(市、区)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2年中央预箅内投资备选项目汇总表
2、XX县(市、区)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XX县(市、区)2022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预审意见
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提纲
5、项目单位信用承诺表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
附件1
XX县(市、区)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汇总表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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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备选项目方向 |
项目名称 |
工程起止年限 |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
总 投 资 |
中央预算内投资需求 |
审批(核准、备案)情况及文号 |
环评批复情况及文号 |
能评批复情况及文号 |
土地批复情况及文号 |
规划选址意见 |
项目开工情况(已开工、未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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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地方投资 |
银行贷款 |
自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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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镇生活污水(含污泥)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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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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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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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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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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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节能减碳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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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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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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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XX县(市、区)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专项名称 |
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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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名称 |
发展改革委 |
专项实施期 |
2022-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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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
实施期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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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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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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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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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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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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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实施期目标(2022-2023年) |
年度目标(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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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支持项目不少于X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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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 |
数量指标 |
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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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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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污水管网(万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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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污水管网(万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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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万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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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万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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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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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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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节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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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节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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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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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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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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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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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二氧化碳减排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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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二氧化碳减排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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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建设质量达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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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建设质量达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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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社会资本投资(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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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社会资本投资(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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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建成后使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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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建成后使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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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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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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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管理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转发(分解)用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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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转发(分解)用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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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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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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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资金到位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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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指标(中央预算内投资) |
中央预算内资金到位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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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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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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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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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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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按计划开工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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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按计划开工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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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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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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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XX县(市、区)2022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预审意见
(模板)
市发改委:
按照《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环资规(2021)655号),《关于报送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2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对XX项目、XX项目......XX项目进行了现场查看,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所附证明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
经认真审核,以上项目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真实,不存在重复申报或部门多头申报,符合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申报及相关规定要求。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县(市、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XX县(市、区)人民政府
(公章)
年 月 日
注:各县(市、区)正式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时,此预审意见作为上报文的附件一起报送。
附件4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提纲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所在地、成立时间、登记注册类型、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经营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员工人数、企业信用等。
2、业务能力。包括:行业内地位、经营规模、技术实力、主要产品生产能力、过往业绩等。
3、财务状况。包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额、现金流、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建设地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建成后达到的效果等。
2、项目列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的情况。
3、申请依据。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和本通知,项目所符合的政策导向和选项范围类别,项目所属重点支持范围等)。
4.项目进展情况。包括前期手续、工期计划.实施进度、招投标、进场施工、工程完成率、投资完成率等。工期计划应明确到年月,形象进度应提供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设备供货合同、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投资完成率应提供付款账目、发票等台帐。
三、项目建设方案
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市场预测分析、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条件落实情况、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艺技术方案、材料设备清单、产品方案、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效益评价等,改扩建项目和改造类项目要说明既有项目具体情况。
三、有关附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前期手续文件。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用地证明文件,项目选址意见书, 能评批复文件或能评情况说明,环评批复文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工艺路线、 规模、主要技术参数等相关内容的审核意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
2、配套资金证明。如企业自有资金证明、存款账户余额、银行贷款合同或授信协议、资金承诺书等,由政府出资的应出具政府资金承诺函。
3、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建设方案(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和清洁生产项目)对无需办理的手续,应有相应说明。
4、项目单位信用承诺表。由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附件5
项目单位信用承诺表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法人(签字): 填表时间:
专项名称 |
项目名称 |
是否符合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要求 |
是否多部门重复申报 |
相关要件是否完备 |
是否有能力按照既定建设规模、内容进行建设 |
是否能够按照计划时间开工建设 |
是否能够遵守项目管理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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