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编报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0〕0892号)要求,我委对各市州申报项目进行了初步审核,研究提出了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申报项目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安全有效使用,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有关规定,现将185个备选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存在多头申报、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委反馈,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资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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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