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发改委财贸科   2023-02-17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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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发改就服〔2023〕103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湘江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根据《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外〔2019〕2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聚焦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

  (一)现代服务业发展

  1、两业融合发展试点园区、企业项目。国家、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以下简称两业融合)试点园区、试点企业符合融合试点方向的项目。

  2、生产性服务业及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三个高地”建设的研发设计、检测检验、信息技术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业“双百”工程等服务业重点项目。

  3、服务业创新项目。平台经济、创意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等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利用新技术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的项目。

  4、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验收合格项目,生物医药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

  (二)冷链物流业发展

  1、农产品冷链物流特色基地项目。主要服务特色农产品的品类比较集中,分为果蔬类、肉禽水产类、中药材茶三类,一般具备冷链需求量大、存量实施较完善、实施主体有实力、实施保障有力等条件。

  2、产地型冷链物流集配中心项目。突出集运配等功能,主要服务于生鲜农产品,一般具备产业基础好、存量设施较完善、冷链功能齐全、实施主体有实力、交通区位便利等条件。

  3、物流龙头企业。2022年度首次获评或通过复核的国家5A级省内物流企业,获评国家零担运输、无车承运、冷链运输和多式联运前100强的省内企业。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支持。

  1、直接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5%。

  2、以奖代补。符合条件的物流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验收合格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2021年、2022年新获批的生物医药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1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符合《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支持重点的,分别按补助类、奖励类进行申报,申报条件分别为:

  1、补助类项目。项目已纳入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省级项目储备库;符合项目信息比对要求,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安排;项目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项目及其资料客观真实有效。

  2、奖励类企业、项目。奖励类企业:2022年度首次获评或通过复核的国家5A级省内物流企业,获评国家零担运输、无车承运、冷链运输和多式联运前100强的省内企业,经相关国家部门或权威组织发文确认;2021年、2022年新获批的生物医药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奖励类项目:2022年度通过国家服务业标准试点项目考核评估,且项目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项目单位按要求编制2023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1)。

  2、组织申报单位需报送请示文件、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1、2-2)、申报承诺函(见附件3)等。请示文件中应明确“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省(市州、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申报程序。

  1、补助类项目:

  (1)储备库项目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中央在湘单位、省属单位项目由所在市州发改、财政部门汇总申报。

  (2)市州发改、财政部门需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审核、实地查看,认真核定投资进度,核实项目用地、规划、施工许可“三证”真实性,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需出具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经审核合格后报请市(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市(州)长专题会议审定,并联合行文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申报,提供会议纪要。

  2、奖励类企业、项目:

  (1)物流龙头企业、生物医药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由所在市州发改、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申报。

  (2)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奖励项目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汇总后,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2023年3月10日前,组织申报单位将请示正式文件一式两份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文件电子版及项目申请材料等附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逾期申报或申报资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四、申报管理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筛选和组织申报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并对各自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地各有关单位申报项目质量及扶持项目实施情况,与今后的项目资金扶持挂钩。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省发展改革委:

  现代服务业,联系人:唐颖硕,电话:0731-89991527,邮箱:scb8@163.com,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省发展改革委就服处;邮编:410004

  冷链物流业,联系人:韦敬华,电话:0731-89990807,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处;邮编:410004

  省财政厅:

  联系人:王为,电话:0731-85165179,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外经处;邮编:410015

  附件:1、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2-1、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类申报项目汇总表

  2-2、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类申报企业项目汇总表

  3、2023年度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函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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