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能源与环境已成为当前全球最为关注的问题。传统燃油汽车作为消耗石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大户,正在不断受到新型清洁能源汽车的冲击。电动汽车以电代油,能够实现“零排放”与“低噪音”,是解决能源和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随着石油资源的紧张和电池技术的发展,电动汽车在性能和经济性方面已经接近甚至优于传统燃油汽车,并开始在世界范围内逐渐推广应用。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一代节能与环保汽车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已经成为普遍共识。
充电系统为电动汽车运行提供能量补给,是电动汽车的重要基础支撑系统,也是电动汽车商业化、产业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充电站的规划和设计需要根据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并结合电动汽车的运行模式进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基于《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修编、《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版)》修编,针对岳阳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现状,受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千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岳阳市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8-2035年)》,科学规划布局岳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动岳阳市电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在编制过程中,岳阳市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给予了大力支持,协助规划组收集到了详实的资料并对规划方案提出了宝贵意见。在此谨致诚挚谢意!
2.3《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修编》概况 12
2.4《岳阳市公共交通系统规划(2014-2030)》概况 15
附件:
附件-01:《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
附件-02:《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
附件-03:《湖南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湘财企[2016]44号)
附件-04:《湖南省2016-2020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
附件-05:《关于印发《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奖励操作办法》的通知》(永经信字〔2018〕13号)
附件-06:《长沙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长政办发〔2018〕3号)
附图:
附图-01:岳阳市城区充电站近期布局规划图
附图-02:典型公交充电站方案图
附图-03:典型充电站效果图
1.总则
1.1规划背景
近年来,岳阳市国民经济一直保持快速健康发展。2018年,岳阳市人民政府首次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充电桩、充电站等,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推广应用电动汽车的基本保障。加快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是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便居民生活、促进城市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未来三年内,岳阳市将在制订出台市级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完善各项配套措施,争取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岳阳市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在减轻大气污染以及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国家能源体系上的积极作用。
为加快岳阳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步伐,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布点符合用地、电力负荷、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对《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修编确定的城区范围内的充电基础设施进行详细布点规划越发显得迫切。
1.2规划依据
1.文件及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
(4)《国家能源局关于省(区、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提纲》(2016-2020)
(5)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提纲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号)
(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
(7)《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2826号)
(8)《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
(9)《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19号)
(10)《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
(11)《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
(12)《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修编
(13)《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版)》
(14)《岳阳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7-2035)》
(15)《岳阳市公共交通系统规划(2014-2030)》
(16)《岳阳市城区电力专项规划》
(17)《岳阳统计年鉴》(2017年)
(18)岳阳市相关政府部门及岳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
2.遵循的主要规范、标准和规定
(1)《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GB/T29781-2013
(2)《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
(3)《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典型设计》国家电网公司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5)《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
(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7)《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导则》(NB/T33023-2015)
(8)其它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规划原则
1、协调兼顾原则
充电设施布局规划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与城市综合交通、电力设施等规划相衔接,与城市公交、公路客运、停车场、加油站等设施建设有机结合,避免对城市交通、景观造成负面干扰和影响。
2、重点推进原则
对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和市政专用车先行先试,以试点和示范带动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加快专用充电站、公用充电设施及公用充电桩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岳阳市重点推广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同时根据私人电动汽车的发展推进私人专用充电设施建设。
3、资源整合、协调发展
充电站布局合理,满足不同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与电动汽车、电网的良好互动,同时向电力营销网点、电池配送、汽车销售等增值服务延伸发展的功能,以实现资源整合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4、结合路网、考虑电网布局
主要围绕岳阳市重要交通网络进行充电设施的优化布置,构造以主要交通路网为核心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打造安全、便利、有效的充电体系。同时避免对城市交通、景观造成负面干扰和影响。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需要可靠的电力供应作为支撑,规划布局时充分考虑充电装置运行特点。
5、因地制宜、集约化建设
合理规划电动汽车配套充电基础设施的规模。倡导节约用地,集约发展的理念,结合城市交通路网、住宅及建设用地规划情况按照合建为主,单建为辅的原则布置充电基础设施。自用及专用充电设施原则上结合停车位布置,公用充电设施结合建筑配套停车位配建,并在部分重点区域适当规划充电站,为社会车辆提供集中充电服务。
6、统一标准建设运营、管建并举
匹配社会新能源车辆发展规模,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标识、统一运营”的原则推进岳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通过推动充电设施信息平台建设、企业之间的互联互通、商业模式创新等措施加强对充电设施的使用管理,提高充电设施的利用率,避免造成设施空置。
1.4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按照“车桩相宜、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要求,分类有序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1.5规划范围及年限
1.5.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区域范围为岳阳市城区,包括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开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
1.5.2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采用时限规划,根据《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修编,并结合电动汽车行业特点、发展周期,本规划分为近、远期。考虑到岳阳市国土空间规划还在修编,对本规划的规划期限增加中期,具体如下:
规划年限:2018~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0年,中期2025年,远期为2021~2035年。
2.规划区域概况与相关规划
2.1城镇概况
2.1.1地理位置
岳阳市位于湖南东北部,素称“湘北门户”。地处北纬28°25′33″~29°51′00″,东经112°18′31″~114°09′06″之间。东邻江西省铜鼓、修水县和湖北省通城县;南抵湖南省浏阳市、长沙市、望城县;西接湖南省沅江县、南县、安乡县;北界湖北省赤壁、洪湖、监利、石首县(市)。岳阳市东西横跨177.84公里,南北纵长157.87公里,土地总面积15019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7.05%。城市规划区面积845平方公里,其中市区建成区面积78平方公里。
2.1.2行政区划及人口
岳阳古称巴陵、又名岳州,为湖南省辖市。岳阳代管汨罗市、临湘市2个县级市,辖岳阳县、华容县、平江县、湘阴县4个县,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3个区,设有国家级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和屈原管理区。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为573.33万,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327.98万人。
2.1.3经济概况
2017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258.03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2.35亿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1424.93亿元,增长5.3%;第三产业增加值1470.75亿元,增长10.1%。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1.1%,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3.8%,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5.1%。
2.1.4自然条件
1、气候条件
岳阳市属于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红壤黄壤地带。气候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全年气候温暖,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四季分明。
年平均气温 17℃
极端最高气温 39.3℃
极端最低气温 -11.8℃
年平均日照时数 1813.8小时
年降雨量 829-2336毫米
年主导风向 北北东(16)
夏季主导风向 南(11)
冬季主导风向 北北东(24)、北东(20)
年平均风速 3米/秒
冻土深度 0米
2、水文特征
岳阳市水系发达,湖泊星罗棋布,河流网织,有大小湖泊165个,280多条大小河流直接流入洞庭湖和长江。岳阳市境内洞庭湖面积约1328km2。全市长5公里以上河流有273条,流域面积100km2的河流有27条,流域面积2000km2以上的河流有两条。
3、地震设防烈度
岳阳市属国家重点抗震城市,所有生命线工程的乙类建(构)筑物,均按设防烈度8度采取抗震措施,其它建(构)筑物,均按设防烈度7度采取抗震措施。
2.2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
2.2.1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
根据《岳阳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知,年末岳阳市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48.95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6.4%,本年新注册汽车9.59万辆,增长23%。
岳阳市2020年引进电动汽车整车制造企业恒大新能源,选址位于岳阳市湘阴县洋沙湖工业园,目前已启动场地征拆工作,预计2022年可正式交付使用。
全市已有12家经销电动汽车的4S店,截至2019年底,我市城区纯电动公交车420台,电汽混合公交车120台,私乘车2300多辆。
2.2.2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现状
目前,城区投入使用的充电站36个,240个充电桩(快充桩195个,慢充桩45个),其中公交自用充电站8个(快充桩123个),商业快充站28个(快充桩72个,慢充桩45个),充电桩建设整体进度滞后于现有新能源汽车的实际充电需求。由于电动汽车迅猛发展,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进度滞后于现有新能源汽车的实际充电需求。
2.2.3相关政策解读
目前,岳阳市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政策主要以国家、省级层面为主。
1、国家级层面政策
2015年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文件明确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统一标准、通用开放;依托市场、创新机制”。规划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2015年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5]1454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2016年1月11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文件要求湖南省2016-2020年五年期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8万辆、2.2万辆、2.8万辆、3.8万辆、5.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5%、2%、3%、4%、5%。
2016年7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加强现有居民区停车设施电气化改造,对专用停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电增容改造;对公共停车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改造;对新建居住区停车设施,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建设。
2016年12月30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2826号),以停车充电一体化为重点,加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标准规范等领域的有效衔接,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的积极性,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产业新业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协调快速发展。
2017年1月13日,国家能源局、国资委、国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19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公共机构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10%;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公共机构比例不低于30%;在京中央企业比例力争不低于30%。
国家级财政政策补贴详见附件《2016-2020年各省(区、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标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2、湖南省级层面政策
2016年8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6〕59号),对省内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服务、监督管理上作了详细规定。
2016年9月30日,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信委联合出台《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湘财企〔2016〕44号)。文件规定,2016-2020年期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任务位156000辆。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根据省内各市州实际情况,将全省目标任务逐年分解到各市州,其中岳阳市从2016年到2020年五年间推广应用目标任务分别为800辆、1000辆、1300辆、1900辆、2400辆。另外,对各类奖补资金明确了奖补条件、奖补标准、奖补对象和资金使用范围。
2016年12月13日,湖南省发改委(能源局)出台《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实施细则》以及《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验收办法(试行)》。文件规范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投资、建设、竣工验收、运营等活动,明确了由省能源局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定期向社会公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商目录,并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湖南省财政政策补贴详见附件《湖南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湖南省2016-2020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
3、省内典型城市(长沙市、永州市)相关政策
2014年10月16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文件对加强长沙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提出了要求。要求出台长沙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所需的充换电站、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统一布局,预留空间。各县(市)人民政府、工业园区要加快配套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新建、在建的基础设施,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满足推广应用各车型产品的充电要求。鼓励多元化资本投资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
2015年10月27日,长沙市经信委、长沙市财政局联合出台《长沙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奖励操作办法》(长经信发〔2015〕128号)。文件规定了长沙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奖励操作办法的适用范围、资金来源、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充(换)电设施验收程序、奖励资金申请与拨付流程,明确了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并对奖励资金的申报资料和资金管理与监督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奖励操作办法》、《长沙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详见附件。
2.2.4问题与挑战
目前岳阳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1)电动汽车保有量较少。目前岳阳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少,电动汽车发展水平低于省规划的指标要求,电动城市公交车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整体水平较低,直接影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动力。
(2)总体实际利用率不高。现有停车场建设好充电设施后,其配套停车位被普通的燃油车占据导致需充电车辆无法充电的情况比较突出。目前电动汽车商业充电价格普遍较高,达到1.8元/千瓦时,而电动汽车车主能接受的充电费用约为1.0元/千瓦时,两者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充电设施利用率。
(3)充电设施建设场地难落实。新建小区预留停车位、电表箱、用电容量的政策标准难以落实到位,而原有小区更是缺乏规划与场地预留,加之相关场地业主单位建桩和提供场地积极性不高,因此充电基础设施获取建设场地难度大。
(4)充电设施配电工程投资大、接入难。充电基础设施属于大功率用电设备,大部分单位和小区的原有配变容量和相关线路供电容量均无法满足充电站的用电需求,基本需投资新建专用箱变及配电工程,项目投资大,且电力报装手续较繁琐,审批时限长,接网工程建设效率低。
2.3《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修编》概况
2.3.1规划区范围
包括市域、规划区、城区三个空间层次。
市域:指岳阳市全部行政辖区,包括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县、华容县、临湘市、湘阴县、汨罗市、平江县和屈原管理区,总面积为14857.79km2。
规划区:包括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临湘城区和江南镇、华容县东山镇、岳阳县城和新开镇的辖区范围,以及洞庭湖和铁山水库保护区,总面积为3474.5平方公里。
城区:包括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开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总面积为1073.9平方公里。
2.3.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近期至为2020年、远期为2035年。
2.3.3城市性质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湖南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通江达海的门户城市,宜居宜业宜游的湖滨生态城市。
2.3.4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在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硬约束下,考虑岳阳承担区域中心城市职责的要求,综合确定:至2035年,全市域总人口控制在670万人以内,城镇人口控制在500万人以内,城镇化水平75%。其中规划区总人口控制在285万人以内,城镇人口控制在270万人以内,城镇化水平95%;城区城镇人口控制在190万人以内。
2.3.5用地规模
1、市域:至2035年,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在730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城镇建设用地为525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为205平方公里。
2、规划区:至2035年,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285平方公里以内。
3、城区:至2035年,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200平方公里以内。
4、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05平方米以内,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2.3.6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1、发展规模
至2035年,城区公交车辆拥有量为2500标台,万人拥有率为14标台/万人。
2、线网规划指标
城区公共交通线网密度为2.5-3公里/平方公里左右,君山、云溪城区线网密度达到1.5-23公里/平方公里,覆盖全部城市主干道和部分次干道。公交线路非直线系数不大于1.4。
3、公交场站设施规划
首末站(枢纽站)规模:平均用地按80-120平方米/标台计算。
停保场规模:按每辆标准车100-130平方米的标准计算。
公交场站总用地规模为56公顷,其中首末站总规模25公顷,停保场规模31公顷。
4、公交枢纽换乘规划
至2035年,城区范围内共规划26个枢纽、2个综合换乘中心、6个含对外职能大型换乘枢纽、9个大型换乘枢纽、9个一半换乘枢纽
5、机动车公共停车场
规划城区停车总泊位达到54-60万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不低于5万个,路内停车泊位控制在4万个以内。
规划城区公共停车场占地面积为70公顷。
2.3.7电力工程规划
1、城区负荷、电量预测
岳阳市2018年城区负荷78万千瓦,预计2020年负荷突破112万千瓦,2035年达到141万千瓦。
2018年城区电量42亿千瓦时,预计2020年电量突破46亿千瓦时,2035年达到54亿千瓦时。
2、电网规划
城区电压等级规划为5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10千伏/380伏/220伏。
规划5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线路主要为架空线,在规划建成区内预留高压走廊,在市中心区建筑密集区220千伏、110千伏线路应采用地下电缆,10千伏以下线路采用地下电缆。
500千伏电网规划:规划新增一座500kV岳阳北变;
220千伏电网规划:规划新增七座220KV变电站,即凌波湖变、九华山变、康王变、桃树山变、滨湖变、三合变、巴山变。
110千伏电网规划:规划新增十四座110KV变电站即南湖变、学院变、乾明寺变、高铁变、空港变、木里港变、八仙台变、赶山变、尹家冲变、农昌巷变、新站变、七里山变、李树坪变、乌江变。
2.4《岳阳市公共交通系统规划(2014-2030)》概况
2.4.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岳阳市城区,包括主城区、君山城区、云溪城区和路口城区,总面积375km2。
2.4.2规划期限
中期2018~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2.4.3相关规划目标
1、城市道路系统规划目标
构筑一个与城市发展相适应、高效快捷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支撑城市规划用地布局形态结构的实现与完善,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规划快速路网密度不低于0.4km/km2,主干路网密度不低于1.2km/km2,次干路网密度不低于1.4km/km2,支路网密度不低于3.5km/km2,人均道路用地面积不低于12m2/人。
2、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规划目标
按照“公交优先”的原则,优先发展大容量、快节奏的城市公交;考虑远景城市发展的需要,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优化公交线路,扩大站点覆盖率,加强城区与郊区及内部各组团之间的连接,提高公交运营效率;规划城区2020年不低于38%,2030年不低于52%;到2030年,公交车拥有量为2000标台,12.5标台/万人,规划出租汽车拥有量4000辆,2.5辆/千人;到2030年,95%居民单程最大出行时耗小于30分钟;公交线路网密度不小于4.0km/km2;乘客平均换乘系数不大于1.5;公交线路非直线系数不大于1.4;公交300m站点覆盖率在50%以上,500m站点覆盖率在95%以上。
3、城市停车系统规划目标
制定合理的停车发展战略规划,宏观指导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分区域制定各类土地开发的停车配建指标,从结构上解决停车难问题;制定、完善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落实规划提供保障;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体、公共停车与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规划机动车车位供给总量按车与车位的比例为1:1.1~1.3;配建停车场为城市停车设施的主体,占机动车车位供给总量的80%以上;公共停车场规模控制在车位供给总量的20%以内,其中路内停车场规模控制在车位供给总量的5%以内。地面停车场小型车单车停放面积为25~30m2,大型车单车停放面积为50~60m2;地下停车库与地上停车楼单车建筑面积为30~40m2,非机动车单车停车位占地面积为1.5~1.8m2。2.4.4汽车发展数量
2020年27.80万辆,2030年66.42万辆。
3.1电动汽车发展预测
根据《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岳阳市公共交通系统规划(2014-2030)》、《岳阳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7-2035)》及《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2020年湖南省电动汽车保有量约为汽车总量的2%-2.5%。
2035年国家及湖南省尚无具体的电动车预测数据,且因国家层面政策年限等原因,湖南省的预测数据均到2020年。本规划参考有关权威机构关于2030年中国汽车及电动汽车的预测: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2019)上,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长陈清泰预测,到2030年,电动汽车的销售会突破1500万辆,保有量会突破8000万辆。
国家电网电动汽车公司董事长江冰认为8000万辆是一个最低的数据预测,“我们认为有充分的把握预测,到2030年中国电动汽车的保有量会超过1亿辆。”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万钢透露,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了125.6万辆。“2018年,燃油车消费在历史上第一次停止增长。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是人类汽车发展百年历史上的一个拐点。”
清华大学汽车产业与技术战略研究院院长赵福全表示,今年全年中国汽车销量将突破2600万辆,到2030年,中国汽车的千人保有量达到300辆,届时全国汽车保有量约为4.5亿量,汽车将年产4000万辆。
根据上述相关预测,中国2030年电动汽车保有量为20%-25%之间。因国家尚未有2035年的预测指标,本规划远期采用2030年的指标,并在规划时留有一定余量。
根据上述预测,本规划预测岳阳市电动汽车保有量约为汽车总量的20%左右,预测岳阳市城区电动汽车保有量规模见表3.1-1。
岳阳市城区电动汽车保有量规模预测表 表3.1-1
车辆类型 |
近期(2020年) |
远期(2035年) |
||||
汽车总量 (辆) |
电动汽车数量(辆) |
电动汽车比例(%) |
汽车总量 (辆) |
电动汽车数量(辆) |
电动汽车比例(%) |
|
乘用车 |
272600 |
5000 |
1.83 |
654700 |
130000 |
19.86 |
单位车辆 |
2000 |
500 |
25.00 |
3000 |
2000 |
66.67 |
公共汽车 |
1400 |
600 |
42.86 |
2500 |
2500 |
100.00 |
出租车 |
2000 |
200 |
10.00 |
4000 |
2000 |
50.00 |
合计 |
278000 |
6300 |
2.27 |
664200 |
136500 |
20.55 |
注:公共汽车保有量为标台,单位车辆含公务车和专用车(含环卫、物流、巡逻等)。
3.2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原则
综合已有实践经验和已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相关充电设施配置方案及要求,结合岳阳市实际情况以及在湖南省的定位,确定充电设施配置原则如下:
1、专用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1)电动公交。客车运行路线和行驶里程相对固定,大中城市公交客车日均行驶里程 200-25公里,停靠地点为始、末站停车场,主要通过公交客车充电站进行电能补充,1座公交客车充电站可满足2-3条公交线路,50-150 辆电动公交客车的充电需求。
(2)城际客运、农村客运、通勤、旅游景区客运等定点定线运行的电动非公交客车。应根据线路需求,优先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占地的充电站,1座非公交客车充电站可满足 20-80 辆电动非公交客车的充电需求。
(3)出租车充电站配置原则。电动出租车行驶时间一般远大于停泊时间,日均行驶里程受城市规模、运营时间和服务半径影响较大,其中大中城市出租车日均行驶里程350-500公里,可通过出租车充电站结合公共充电设施进行电能补充,1座出租车充电站可满足100-200辆电动出租车的充电需求。
(4)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配置原则。电动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辆的泊车规律较为固定,除执行任务外均停泊于固定停车场所,日均行驶里程约 50-150公里,主要通过专用车充电站进行电能补充,1座专用车充电站可满足80-150辆电动专用车的充电需求 。
(5)用户专用充电桩配置原则。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日均停泊时间远大于行驶时间,日均行驶里程小于50公里,可通过用户专用充电桩结合公共充电设施进行电能补充。根据国务院适度超前、车桩相随的原则,用户专用充电桩与电动乘用车按照约1:1的比例进行配置。
专用充电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可参照如下:
专用充电设施配置标准 表3.2-1
类别 |
专用充电基础设施车桩比 |
公交车、公路客运 |
3:1 |
公务车 |
2:1 |
出租汽车 |
2:1 |
乘用车 |
1:1 |
专用车(含环卫、巡逻等) |
2:1 |
注:专用充电基础设施车桩比=对应车型数量/专用充电桩数量
2、公用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原则
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小于1:10。
公共充电站: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公共停车场、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公共停车场所建设公共充电站。每2000辆电动车配置一座公共充电站。城市核心区公共服务半径基本小于2.5公里。
3、有关场所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1)住宅小区
对于新建地块,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主要包括充电设施、管线桥架、配电设施、电表箱等安装位置及用地。
对于已建地块,鼓励物业联合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充电设施;对于小区内可能出现的一桩多车情况,鼓励通过充电泊位分时共享等方式,满足多辆电动乘用车的充电需求;停车位选址应满足充电设施安装的空间要求,并尽可能减少其他工程的施工难度;对部分实施条件较为困难的居住区,宜积极在地块周边 1公里范围内发展公用充电设施,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
(2)公共停车场
对于新建地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鼓励在此基础上增加充电设施建设规模。合适的城市边角地、收储用地、闲置地优先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应同步考虑充电桩配建需求。
对于已建地块,对外开放车位数在100个以上的停车场,需按照地面 5%、地下 2%的比例进行充电桩配建,以完成电动汽车推广任务。鼓励在此基础上提高配建标准;停车位选址应满足充电设施安装的空间要求,并尽可能减少其他工程的施工难度。
(3)道路停车泊位
在路外充电设施不足的情况下,可根据各区域特点在有条件的路边、高架桥下或桥孔下等布局公用充电设施。应避免对城市道路的影响,周边有办公、商业或居民小区,或邻近轨道交通车站,宜专位专用、结合分时租赁网点布局。
(4)公交枢纽站、首末站
对于新建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应根据电动公交车推广任务的安排,配建一定数量的公交充电桩。
对于现状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应根据电动公交车推广任务的安排结合场地条件,选取占地面积较大、服务功能较强的场站设施,配建一定数量的公交车充电桩。
(5)各企事业单位自有场地
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场地建设充电设施,为单位员工私家车、公家车、厂包车提供服务。
3.3充电基础设施需求预测
按照全市电动汽车发展预测和充电设施配置原则,规划适当超前,经测算,近期2020年岳阳市总计需求充电桩不低3742个,其中,公交车专用充电桩不低于180个,出租车专用充电桩不低于100个;作业专用车充电桩不低于50个,公共充电桩不低于1个,用户专用充电桩不低于650个。
本规划适度超前,并结合车辆运行特点及充电设施辐射半径等因素,2025年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62座,其中公交专用充电站22座,作业车专用充电站1座,公共充电站39座,用户专用充电桩3974个。
远期2035年岳阳市总计需求充电桩不低189518个,充电站不低于123座。其中,公交车专用充电桩不低于1083个,公交充电站不低于24座;出租车专用充电桩不低于1300个;作业专用车充电桩不低于390个,作业充电车站不低于8座;公共充电桩不低于17745个,公共充电站不低于91座;用户专用充电桩不低于169000个。
岳阳市城区充电桩预测表 表3.3-1
类型 |
2018年现状 |
近期2020年 |
中期2025年 |
远期2035年 |
||||
充电桩(个) |
充电站(座) |
充电桩(个) |
充电站(座) |
充电桩(个) |
充电站(座) |
充电桩(个) |
充电站(座) |
|
公交车专用充电桩 |
88 |
1 |
180 |
14 |
498 |
22 |
1083 |
24 |
出租车专用充电桩 |
- |
- |
100 |
- |
100 |
- |
1300 |
- |
作业专用车充电桩 |
- |
- |
50 |
1 |
50 |
1 |
390 |
8 |
公共充电桩 |
52 |
1 |
120 |
18 |
326 |
39 |
17745 |
91 |
用户专用充电桩 |
200 |
- |
650 |
- |
3000 |
- |
169000 |
- |
合计 |
340 |
2 |
1100 |
33 |
3974 |
62 |
189518 |
123 |
3.4电动汽车充电需求预测
经测算,2025年岳阳市电动汽车全年总体充电需求约6508万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1%;用电负荷约为3.5万千瓦,占总负荷的2.5%。至2035年后,岳阳市城区136500辆电动汽车年耗电量为61480万千瓦时。
4.1总体发展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借力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机遇,加强规划指导,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电动汽车发展趋势,对城区规划期末电动汽车保有量进行科学预测。结合相关规划及规划建设用地,为充电设施提供合理的布局方案与建设指引。按照“专(自)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城际衔接”的原则,逐步形成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自)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以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为辅的充电服务网络。规划到2035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岳阳市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原则明确岳阳市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2020年,城区共计规划建设电共计规划充电站54座,其中公交充电站22座,作业车充电站1座,公共充电站31座;用户专用充电桩5000个,满足630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到2035年,城区共计规划建成充电站123座,充电桩189518个,满足城区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分别推进公交充电桩、出租车专用充电桩、作业专用车充电桩、公共充电桩、用户专用充电桩等协调、有序发展,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4.2相关分类依据
4.2.1充电方式分类
根据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组的技术和使用特性,电动汽车的充电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别。对于充电方案的选择,目前普遍存在常规充电、快速充电和电池组快速更换系统三种模式。
(1)常规充电一般指慢速交流充电,充电方法采用小电流的恒压或恒流充电,充电电流相当低,大小约为15A,一般充电时间为4~12小时。
(2)快速充电一般特指大电流直流充电,是以较大电流在电动汽车停车的20分钟~2小时内,为其提供短时充电服务,一般充电电流为150~500A。
(3)换电即电池组快速更换系统,又称机械充电,是通过直接更换电动汽车的电池组来达到为其补充电能的目的,可为续驶里程长又没能及时充电的客户提供更换蓄电池的服务,对卸载下的电池采用地面充电系统进行补充,满足车辆技术、经济和运营的需要。
4.2.2充电设施分类
充电设施主要分充电桩和充换电设施两大类。按安装方式不同,充电桩可分为落地式和壁挂式。按充电方式不同,充电桩分为直流快充桩、交流慢充桩,分别满足电动汽车快速充电、慢速充电的不同需求,占地面积小。充换电设施有充电站、换电站等,占地面积较充电桩大。
图4-3 充电桩设备图
1、直流快充桩:一般配建在社会停车场、路边停车位及办公、酒店、超市等场所的停车位,满足各类插充式电动汽车停车充电使用,充电时间较短,约20分钟~2小时。直流快充桩可考虑采用交直流一体的结构,既可实现直流快速充电,也可以交流慢速充电。
2、交流慢充桩:一般配建在居住小区停车位、社会停车场、路边停车位及办公、酒店、超市等场所的停车位,满足各类插充式电动汽车停车充电使用,充电时间较长,约4~12小时。
3、充电站:充电站由多台充电桩组成,占地面积较大。主要由行车道、充电区、配电装置、充电装置、监控装置等组成,基本功能应包括配电、充电、监控、计量和通信,扩展功能为计费。充电站可采取快充和慢充相结合的方式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充电站可以提供多种服务,其设备利用率高,但占地面积大、建设难度较大、一次性投资较高。公用充电站主要是满足各种社会车辆的应急充电需求,以提供快充服务为主。
图4-3 充电站中的充电桩
4.3配置方案
根据不同类型电动汽车行驶、泊车规律以及充电需求,岳阳市充电设施配置方案如下:
1、公交充电站配置方案。电动公交车运行路线和行驶里程相对固定,大中城市公交车日均行驶里程200-250公里,停靠地点为首末站停车场及停保场,主要通过公交充电站场进行电能补充。考虑结合公交枢纽站、停保场、首末站、公交专用充电站配套建设公交充电站场。
新建公交车专用充电桩均考虑采用大功率直流快充桩。
2、出租车充电设施配置方案。电动出租车行驶时间一般远大于停泊时间,日均行驶里程受城市规模、运营时间和服务半径影响较大,大中城市出租车日均行驶里程350-500公里。本规划中出租车主要考虑通过公共充电设施补充电能。其余可考虑结合公交车站场中的出租车营业站、服务站配套建设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
新建出租车专用充电桩均考虑采用中等功率直流充电桩,与公交车专用充电设施统筹考虑。
3、环卫、物流等作业车充电站配置方案。电动环卫、物流等作业车辆的泊车规律较为固定,除执行任务外均停泊于固定停车场所,日均行驶里程约50-150公里,主要通过专用车充电站进行电能补充。考虑结合环卫车停车场、垃圾处理场、物流中心、物流园区等配套建设环卫物流等作业车充电站。
新建环卫、物流等专用充电桩均考虑采用大功率直流快充桩。
4、公共充电设施配置方案。本次规划中岳阳市公共充电设施主要服务对象为:电动私家车、电动公务车、电动出租车等小型乘用车辆。公交车、环卫车、物流车等大型车辆均考虑在其专用充电站进行充电。
可选取一些位置较好、车位较多(50个及以上停车位)的大型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集中式公共充电站。为了节约场地资源,大型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站充电站建议以慢充为主、快充为辅,快充桩建议采用中等功率直流充电桩,慢充桩建议采用小功率交流充电桩,按快慢桩之比1:4的比例进行配置。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可结合中小规模社会公共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点配套建设,加油加气站点充电场所由于快速补电需要,建议全部采用中等功率直流充电桩,其他充电场所分散桩建议按快慢桩之比1:4的比例进行配置。
5、用户专用充电设施配置方案。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日均停泊时间远大于行驶时间,日均行驶里程小于50公里,可通过用户专用充电设施结合公共充电设施进行电能补充。
用户专用充电设施均采用小功率交流充电桩,根据适度超前、车桩相随的原则,结合住宅小区自有产权停车位、长期租赁停车位、办公场所公共停车位等配套建设充电桩。用户专用充电桩与电动乘用车按照约1:1的比例进行配置(先期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按实际需求逐步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用户专用充电设施实行分时共享或对外开放。
5.1公交车、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布点
电动公交车运行路线和行驶里程相对固定,大中城市公交车日均行驶里程200-250公里,停靠地点为始、末站停车场,主要通过公交车充电设施进行电能补充。
电动出租车行驶时间一般远大于停泊时间,日均行驶里程受城市规模、运营时间和服务半径影响较大,大中城市出租车日均行驶里程350-500公里,且出租车与私人乘用车类似,行驶路线、泊车位置一般无固定规律。本规划中出租车主要考虑通过公共充电设施补充电能,另外结合主要公共交通枢纽中的出租车营业站、服务站配套建设少量出租车充电设施。
本次规划考虑结合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停保场以及出租车营业站、服务站。近期2020年,城区配套建设公交充电站14座,其中公交车充电桩数180个,出租车充电桩数100个,能够满足岳阳市600辆电动公交车、200辆电动出租车日常运营时的充电需求。近期每座公交充电站配置14个180kW的大功率直流充电桩及8个60kW中等功率直流充电桩。
远期2035年,城区配套建设公交充电站24座,其中公交车充电桩数1083个,出租车充电桩数1300个,能够满足岳阳市2500辆电动公交车、2000辆电动出租车日常运营时的充电需求。
5.2作业专用车专用充电设施布点
环卫和巡逻等专用车辆泊车规律较为固定,除执行任务外均停泊于固定停车场所。结合环卫和巡逻车辆行驶线路、行驶特性、泊车规律等条件进行科学合理布点,考虑优先选择环卫和巡逻车辆固定停泊的停车场。本次规划考虑结合规划的环卫和巡逻车停车场、垃圾处理场配套建设专用车充电站。近期2020年,城区配套建设作业专用车充电站1座,作业专用车充电桩数50个,能够满足岳阳市100辆作业专用车日常运营时的充电需求。近期每座作业车专用充电站配置50个180kW的大功率直流充电桩。
远期2035年,城区配套建设作业专用车充电站8座,作业专用车充电桩数390个,能够满足岳阳市600辆作业专用车日常运营时的充电需求。
5.3公共充电设施布点
本次规划中岳阳市公共充电设施主要服务对象为:电动私家车、电动公务车、电动出租车等小型乘用车辆。公共充电设施为提高充电效率,可选取一些位置较好、车位较多(50个及以上停车位)的大型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集中式公共充电站。为了节约场地资源,大型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站建议以慢充为主、快充为辅,快充桩采用中等功率直流充电桩,慢充桩采用小功率交流充电桩,按快慢桩之比1:4的比例进行配置。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可结合中小规模社会公共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点配套建设,加油加气站点充电场所由于快速补电需要,建议全部采用中等功率直流充电桩,其他充电场所分散桩建议按快慢桩之比1:4的比例进行配置。
本次规划考虑结合区位条件较好、周边建设条件适宜的公共停车场、加油加气站配套建设公共充电设施。近期2020年,城区配套规划建设集中式公共充电站28座,公共充电桩982个(已建32个,新建950个),规划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不低于130个(已建位于即巴陵中路国家电网和巴陵中路巴陵首府20个,新建110个),能够满足岳阳市5500辆电动公务及私人乘用汽车日常出行充电需求。近期新设的专用公用充电站每座配置100个60kW的中等功率直流充电桩及200个交流慢充桩,每座设置在已建停车场的公用充电站配置4个60kW的中等功率直流充电桩及16个交流慢充桩。
远期2035年,城区配套规划建设集中式公共充电站91座,公共充电桩17745个,能够满足岳阳市13万辆电动公务及私人乘用汽车日常出行充电需求。
5.4用户专用充电设施规划
单位或个人的用户专用充电设施坚持“一车一桩”、“桩随车走”,由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机构(4S店)负责“全过程建设管理”,并纳入其售后体系。按照最新出台的建筑物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文件,对于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停车场,按照不低于车位数量2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对于单位停车场以及规模达到100个及以上车位的商业性停车场,按照不低于车位数量1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对于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现有住宅可由私人申请建设,或由充电桩运营方统一承建进行市场化运作,政府予以支持。在建或已批未建住宅小区项目,要求配套停车场按100%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按规定配建到位,竣工验收阶段予以审查。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车位的用户,可考虑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本次规划近期2020年末预计建成用户专用充电桩3000个。到2035年末预计建成用户专用充电桩169000个。
5.5充电站选址要求
1、大型充电站选址要求
大型充电站站址优先选择在郊区或市区郊区结合区,城市中心区建设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也可以建设大型充电站。大型充电站实际用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
大型充电站宜选择交通枢纽地段附近;
最近的大型充电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km。
2、中型充电站选址要求
中型充电站实际用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中型充电站距离最近的大型充电站应不小于5km;
最近的中型充电站之间的距离为5km。
3、小型充电站选址要求
小型充电站实际用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小型充电站距离最近的大/中型充电站的距离应不小于3km;
最近的小型充电站之间的距离为3km。
4、交流充电桩建设应结合社区、商务楼宇、乘换站等停车场建设。
充电设施应该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2015。到2020年,全市共计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52座,其中公交专用充电站21座,作业车专用充电站1座,公共充电站30座,用户专用充电桩5000个,满足全市630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5.6充电站布局规划
结合《岳阳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7-2035)》、《岳阳市公共交通系统规划(2014-2030)》,2025年岳阳市共计规划充电站54座。如表5.6-1按充电车辆类型分类:公交充电站22座,作业车充电站1座,公共充电站31座;用户专用充电桩5000个。
岳阳市城区中期规划充电站一览表 表5.6-1
序号 |
名称 |
站址 |
充电桩 |
最大负荷 |
备注 |
(个) |
(千瓦) |
||||
1 |
望岳路公交充电站 |
望岳路公交总公司二分公司 |
88 |
10560 |
已建 |
2 |
岳阳东站公交充电站 |
岳阳东站站前公交停车场 |
20 |
300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3 |
岳阳火车站公交充电站 |
岳阳火车站站前公交停车场 |
20 |
300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4 |
洛王西路公交充电站 |
洛王西路公交停车场 |
26 |
4000 |
近期规划 |
5 |
延寿寺村公交充电站 |
延寿寺村公交首未站 |
4 |
1000 |
近期规划 |
6 |
岳阳大道电商服务中心公交充电站 |
岳阳大道电商服务中心公交停车场 |
30 |
4000 |
近期规划 |
7 |
岳阳大道南翔万商公交充电站 |
岳阳大道南翔万商公交首未站 |
15 |
2000 |
近期规划 |
8 |
奇康路公交充电站 |
奇康路公交停车场 |
30 |
4000 |
近期规划 |
9 |
洞庭北路公交充电站 |
洞庭北路公交首未站 |
10 |
2000 |
近期规划 |
10 |
洞庭大桥公交充电站 |
洞庭大桥公交首未站 |
10 |
2000 |
近期规划 |
11 |
花板桥公交充电站 |
花板桥公交总公司 |
20 |
300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12 |
胜利路公交充电站 |
胜利路与茶园坡路交叉口西南侧公交停车场 |
20 |
300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13 |
和平路公交充电站 |
和平路公交停车场 |
20 |
300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14 |
连城路公交充电站 |
连城路公交停车场 |
20 |
300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15 |
城陵矶公交充电站 |
城陵矶公交停车场 |
20 |
300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16 |
通海路公交充电站 |
通海路公交停车场 |
20 |
300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17 |
云梦新城公交充电站 |
云梦新城地下公交停车场 |
24 |
400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18 |
学府新城公交充电站 |
学府新城公交停车场 |
20 |
300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19 |
郭镇公交充电站 |
郭镇公交停车场 |
20 |
300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20 |
湖滨公交充电站 |
湖滨公交停车场 |
20 |
300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21 |
岳阳机场公交充电站 |
三荷机场公交停车场 |
20 |
300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22 |
君山大道公交充电站 |
君山大道公交停车场 |
20 |
300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23 |
新路口环卫充电站 |
岳阳市环卫局垃圾清运管理所 |
50 |
9000 |
近期规划 |
24 |
会展中心公共充电站 |
岳阳市会展中心东侧停车场 |
32 |
648 |
已建 |
25 |
岳阳楼公共充电站 |
洗马巷与九龙堤交汇西南角 |
300 |
7400 |
近期规划 |
26 |
东风湖新区公共充电站一 |
望岳路与天山路交汇西北角 |
300 |
7400 |
近期规划 |
27 |
冷水铺公共充电站 |
惠通路与金盆路交汇东南 |
300 |
7400 |
近期规划 |
28 |
东风湖新区公共充电站二 |
己内酰胺路与中山路交汇西北角 |
300 |
7400 |
近期规划 |
29 |
云溪森凯物流园公共充电站 |
云溪森凯物流园 |
20 |
3000 |
近期规划 |
30 |
洞庭汽车站公共充电站 |
洞庭汽车站 |
25 |
4000 |
近期规划 |
31 |
岳阳东站公共充电站 |
岳阳东站公共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32 |
岳阳火车站公共充电站 |
岳阳站前公共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33 |
岳阳楼前公共充电站 |
岳阳楼前广场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34 |
洞庭湖大桥公共充电站 |
洞庭湖大桥南侧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35 |
东风广场公共充电站 |
东风广场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36 |
南湖广场公共充电站 |
南湖广场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37 |
金鹗公园公共充电站 |
金鹗公园南广场公共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38 |
庙前街公共充电站 |
庙前街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39 |
海棠社区公共充电站 |
海棠社区公共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40 |
云溪车站公共充电站 |
云溪车站站前广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41 |
长岭路公共充电站 |
长岭路公共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42 |
彭弯路公共充电站 |
彭弯路公共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43 |
连城路公共充电站 |
连城路公共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44 |
云欣大道公共充电站 |
云欣大道公共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45 |
城陵矶公共充电站 |
城陵矶公共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46 |
王家河大咀堤公共充电站 |
王家河大咀堤公共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47 |
岳阳机场公共充电站 |
三荷机场公共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48 |
湖滨公共充电站 |
湖滨公共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49 |
木里港路公共充电站 |
木里港路公共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50 |
南津港公共充电站 |
磨子山南路以东、求索西路以南,南津港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51 |
赶山路公共充电站 |
赶山路公共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52 |
君山公园公共充电站 |
君山公园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53 |
景明路公共充电站 |
景明路公共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54 |
君山大道公共充电站 |
君山大道公共停车场 |
20 |
352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55 |
恒大名都公共充电站 |
|
10 |
48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56 |
新电园公共充电站 |
新电园公共停车场 |
10 |
100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57 |
岳阳体育馆公共充电站 |
迎宾路 |
3 |
36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58 |
岳阳市人大公共充电站 |
岳阳大道与大桥河路交汇处 |
8 |
100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59 |
岳阳市政府停车场公共充电站 |
岳阳大道岳阳市政府停车场 |
8 |
100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60 |
岳阳市委停车场公共充电站 |
南湖大道岳阳市委停车场 |
8 |
100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61 |
岳阳市政协停车场公共充电站 |
岳阳大道与狮子山路交汇处 |
4 |
48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62 |
南湖宾馆公共充电站 |
岳阳市邕园路南湖宾馆停车场 |
4 |
480 |
近期规划,预留远期扩容 |
远期2035年岳阳市共计规划充电站123座、其中,公交车专用充电桩1083个,公交充电站24座;出租车专用充电桩1300个;作业专用车充电桩390个,作业充电车站8座;公共充电桩17745个,公共充电站91座;用户专用充电桩169000个。本规划不对远期充电站规划布点。
6.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6.1投资估算
一、充电设施造价标准
本规划充电桩设施综合单价如下表:
充电桩设施综合单价如下表 表6.1-1
充电桩类型 |
综合单价(万元) |
180kW大功率直流快充桩 |
40 |
60kW大功率直流快充桩 |
25 |
7kW交流慢充桩 |
0.8 |
本规划各类充电设施投资估算如下表:
充电桩设施投资估算表 表6.1-2
充电设施类型 |
综合单价(万元) |
数量 (座) |
总价(万元) |
公交专用充电站 |
760 |
22 |
16720 |
环卫、物流专用充电站 |
2000 |
1 |
2000 |
城市公共充电站(新设) |
2660 |
4 |
10640 |
城市公共充电站(位于停车场) |
112.8 |
35 |
3948 |
用户专用充电桩 |
0.8 |
3000 |
2400 |
合计 |
|
|
35708 |
结合岳阳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规模,按典型充电桩类型及造价水平,2025年岳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共计约3.57亿元(不含已建充电基础设施)。
6.2效益分析
汽车行业电动化是国家大力推进的项目,具有很强的节能减排效益。
1、电动汽车耗电量
电动客车年均行驶里程约6万km,平均耗电约120kWh/100km;电动出租车年均行驶里程约8万km,平均耗电约18kWh/100km;乘用车年均行驶里程约1.5万km;平均耗电约20kWh/100km;专用车年均行驶里程约4万km,平均消耗量约20kWh/100km。
电动汽车耗电量估算表 表6.2-1
车辆类型 |
近期(2020年) |
远期(2035年) |
||||
单位年耗电量(万kWh) |
电动汽车数量(辆) |
年耗电量(万kWh) |
单位年耗电量(万kWh) |
电动汽车数量(辆) |
年耗电量(万kWh) |
|
乘用车 |
0.3 |
5000 |
1500 |
0.3 |
130000 |
39000 |
单位车辆 |
0.8 |
500 |
400 |
0.8 |
2000 |
1600 |
公共汽车 |
7.2 |
600 |
4320 |
7.2 |
2500 |
18000 |
出租车 |
1.44 |
200 |
288 |
1.44 |
2000 |
2880 |
合计 |
|
6300 |
6508 |
|
136500 |
61480 |
2、替代燃油消费量
燃油标准按各类电动汽车替代的传统燃油车燃料消费量估算。客车年均行驶里程约6万km,平均燃料消耗量约30L/100km;燃油出租车年均行驶里程约8万km,平均燃料消耗量约8L/100km;乘用车年均行驶里程约1.5万公里,平均燃料消耗量约10L/100km;专用车年均行驶里程约4万km,平均燃料消耗量约10L/100km。
电动汽车替代燃油消费量估算表 表6.2-2
车辆类型 |
近期(2020年) |
远期(2035年) |
||||
年耗油量(升) |
电动汽车数量(辆) |
替代耗油量(万升) |
年耗油量(升) |
电动汽车数量(辆) |
替代耗油量(万升) |
|
乘用车 |
1500 |
5000 |
750 |
1500 |
130000 |
19500 |
单位车辆 |
4000 |
500 |
200 |
4000 |
2000 |
800 |
公共汽车 |
18000 |
600 |
1080 |
18000 |
2500 |
4500 |
出租车 |
6400 |
200 |
128 |
6400 |
2000 |
1280 |
合计 |
|
6300 |
2158 |
|
136500 |
26080 |
至2020年后,岳阳市6300辆电动汽车年耗电量为6508万kWh替代燃油量约2158万升;至2035年后,岳阳市136500辆电动汽车年耗电量为61480万kWh替代燃油量约26080万升。
按1元/kWh的充电价格,7元/升的燃油价格计算,2020年岳阳市汽车燃料花费将节省8598万元,2035年汽车燃料花费将节省121080万元。同时电动汽车的推广有很强的环保效应。
电动汽车环保效益估算表(减排主要污染物量) 表6.2-3
污染类型 |
近期(2020年) |
远期(2035年) |
一氧化碳(t) |
10.29 |
95.55 |
非甲烷烃(t) |
1.00 |
9.28 |
氮氧化物(t) |
0.88 |
8.19 |
PM细颗粒物(t) |
0.07 |
0.61 |
PM细颗粒物(颗) |
8.82×1019 |
8.19×1020 |
综上分析,电动汽车能节省一定数量的燃料话费并可获得可观的节能效益,同时对于提高岳阳市大气优良指数作用明显,有利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7.1环境影响分析
随着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全球汽车总保有量不断增加,汽车所带来的环境污染、能源短缺、资源枯竭等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电动汽车作为绿色出行、节能环保的新方向必将在近期得到大力推广。根据前述电动汽车节能减排效益分析可知,规划期电动汽车节能减排效果十分明显,详见表6.2-3。
为了配合电动汽车的大力推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同步甚至超前进行。岳阳市分散式充电桩通常是结合已有停车位进行安装,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而各类型集中式充(换)电站在施工及运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扬尘、噪声、施工及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以及换电站的电池重金属污染等;另外由于场地平整、管沟开挖、人员及机械活动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
7.2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保护
严格执行《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966-2014的要求。在充电站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中,应贯彻国家节能政策,合理利用能源。建筑物宜采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不应采用黏土实心砖。设备间宜具有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功能。配电室应采用节能变压器。充电站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有关规定。
实行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项目建设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对依法占用土地造成损毁的,施工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复垦,减少土地损毁面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
加快技术创新。充电设施环境保护工作除了需要建设环保防控体系外,还应推进电动汽车相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技术创新,以提高能效、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为重点,努力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发展模式。
2、环境监测
项目建设企业在建设前应建立环保管理制度,负责监督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规划建设的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中环保设施建设的“三同时”制度。必须系统监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对充电站、换电站界外1千米范围内的声学、电磁学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对充(换)电站场四周50米范围内进行环境风险评价。
3、政府监管
政府部门需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完善环境监管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职责任务,全面排查整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8.1组织结构保障
岳阳市人民政府承担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为政府专项工作,建立由发改(能源)部门牵头、经信、财政、科技、住建、安监、质监、消防、国土、交通、机关事务管理、规划、城管等部门紧密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电动汽车发展与充电设施建设。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为充电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市发改委(能源局)牵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制订实施充电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统筹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制订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协调发展。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财政奖补资金,明确奖补标准、奖补范围,对奖补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等。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推动充电设施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中的技术创新工作。市住建委负责新建及改扩建各类建筑物充电设施配建的监督审查。市安监局负责综合监督指导协调能源部门加强充电设施生产和服务企业日常运营的安全监管工作。市质监局负责充电设施的计量、质量监督管理。市消防支队负责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市国土局负责新建、改扩建充电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协调推进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内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和运营服务体系,支持充电设施规范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
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督查机制,市发改委(能源局)及时掌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动态,加强指导协调,及时督促检查。强化充电设施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企业列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市场黑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2政策措施保障
1、加强财政补贴保障
由于新能源汽车的前期投资费用大,财务效益低等因素。国家及省级层面均对充电基础设施及电动车发展采取了具体的补贴政策,省内长沙市等城市也出台了相应的补贴政策。建议岳阳市跟进出台补贴政策促进电动汽车行业发展。
2、加强规划保障
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建设比例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标准: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停车场按照不低于车位数量2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车位数量2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单位停车场以及规模达到100个(含100个)以上车位的商业性停车场,按照不低于车位数量1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3、加大用地及电力接入支持
鼓励在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泊位及个人在自有车库、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物业或场地方应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配合推进充电桩建设。
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低压项目、10千伏项目,自供电方案答复之日起建设周期分别不超过10个、60个工作日;对于电网接入受限项目,电网受限设备的整改时限,自供电方案答复之日起,低压项目、10千伏项目分别在10个、12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对于因政府审批、政策处理等情况造成的工程停滞不纳入计算时限。接网工程不得收取接网费用,配套新建或改扩建配电网工程履行核准程序后相应资产全额纳入电网企业有效资产,成本据实计入准许成本。
4、完善财政价格政策
充电设施运营单位需满足《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6〕59号)要求的准入资质,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可向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收取标准由省发改委核定。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严格按照核定价格收费,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码标价,支持银联卡、移动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对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必须单独装表计量,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对于住宅小区的用户专用充电设施,建议按居民生活用电电价收取,并实施峰谷电价。
5、拓宽多元融资渠道
鼓励充电基础设施优先采用PPP方式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小区等单位在自有停车场内建设的充电设施向社会开放,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收取充电服务费。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原则下创新金融产品和保险品种,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政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多层次担保体系,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拓宽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与设备厂商的融资渠道。鼓励利用社会资本设立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专项基金,发行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债券。
6、强化安全监管
充电设施的安装设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统一标准,符合规划、建设、环保、供电、消防和防雷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经审批的充电设施建成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验收、检测调试,合格后接入省(市)级充电设施公共服务管理平台,方可投入运营。
7、统一纳入省充电设施公共服务管理平台
为了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充电服务资源利用率、经济性以及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应有效整合不同企业、不同区的电动车、充电桩、互联网信息资源,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交通、大数据等技术,将电动车、充电桩、互联网全网数据信息资源集中起来,实现“车-桩-网”一体化全生态运营管控体系。
8、加强共享充电桩的技术和管理
建立健全共享充电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在主要的物业小区、商场、办公楼等人流聚集区开放私人充电桩共享。鼓励利用众筹共享模式对原有配电设施和充电终端进行改造,加入分布式智能控制模块,将电动车连接上分布式共享充电终端,开放个人充电桩信息,利用移动APP等云平台技术手段对充电桩进行共享申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