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在甲午中日战争失败后,认为当时调兵运饷迟缓,是因交通不便所致,便于1896年10月(光绪二十二年九月)决定修筑芦汉铁路。又鉴于粤汉一线是南北相通的要道,须与芦汉铁路相连,于是又决定由南北铁路总公司统筹修筑粤汉铁路。粤汉铁路湘鄂线的修筑,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极力要求发展民族铁路交通事业的愿望。
一、议定粤汉铁路线路
在议定粤汉铁路经过地段过程中,原议线路由粤至鄂取道江西。当时的湖南巡抚陈宝箴坚持必须经过湖南。湖南绅士熊希龄、蒋德钧与督办铁路公司大臣盛宣怀等交涉,并说如“取道郴、永、衡、长,由武昌以达汉口,则路较直接;湘中风气刚健,他日练兵,可供征调;矿产尤丰厚,地利可蔚兴”。这样一来,盛宣怀等才改变原议线路计划,不经江西而取道湖南。
二、修筑粤汉铁路的周折
粤汉铁路自拟议修筑计划起,直至修筑,列强各国均想从中渔利,先谋入股,继而争向向中国贷款修路款。中国民族资产阶段为不使利权外溢,曾为其修筑几经周折。
招股借款,美攫取承造权。1898年1月(光绪二十四年正月),直督王文韶、鄂督张之洞和督办铁路大臣盛宣怀会奏:粤汉铁路由湘、鄂、粤三省官绅自行承修,仍归总公司持其纲要。同年1月26日上谕:“粤汉一路尚未定有切实规模,自应预争先著;若由湘鄂粤三省商办,仍归总公司总其纲领,实于大局有裨,唯是造路、资本、借款办法、通行章程,必与芦汉一气贯注,始可收通力合作之效……”于是,采用招股借款修路的办法已确定。当时在中国的美、俄、法、比等国商人均争先恐后,欲先谋入股、借款,包揽路工,从中渔利。经过中国官绅权衡,决定向打着开发中国利益名义的美国合兴公司商谈。同年4月10日由出使美国大臣伍廷芳代表清政府,在华盛顿与美合兴公司代理人巴时草签合同,由美合兴公司筹400万英镑建造粤汉铁路。1900年7月13日(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七日)伍廷芳与合兴公司在华盛顿签订改借4000万美元的《借款续约》。合兴公司即着手修粤境三水支部(广州石围经佛山至三水)。到此,美国合兴公司攫取了中国南部最重要的一条铁路承造权。
赎回路权,注销合同。粤汉铁路系中国华南重要的交通干线,帝国主义各国为扩大在华经济侵略势力,一直在觊觎粤汉铁路的承造权。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美合兴公司背信弃义已私售底股2/3给比利时和法国。1904年(光绪三十年)中国方面得知此情,湖广总督张之洞力主同美废约。于是,留日的湘籍学生杨度组织湘、鄂、粤三省铁路联合会,力争收回自办;湘、鄂、粤三省绅士亦各派代表赴沪力争废约。1904年冬,清政府派张之洞接办粤汉铁路废约交涉事宜,并命驻美公使梁诚协助,经梁诚与美合兴公司反复磋议,美方才同意允许中国“赎路”,赎价为675万美元,另给利息,路产和开矿特权由中国方面收回。1905年6月7日(光绪三十一年五月初五日)由梁诚与美合兴公司订立赎路草约。8月29日美合兴公司股东批准草约。实际废约赎价(含利息在内)为5607635.89美元,规定于1911年5月1日前还表。由于清廷财力窘迫,官商集资也有限,于日转向香港借款拨还5250210.65美元,其余的357425.24美元按七成分摊,湘、粤两省各付3/7,鄂省付1/7;另有金圆小票本金、利金等共有476001英镑,则由汉鄂川铁路借款内拨付。香港方面所欠借款本息,起初由湘、鄂、粤三省摊付;1912年(民国元年)改由交通部及粤境铁路付给,延至1915年11月12日(民国4年十月六日)才全部偿清。
官督商办,分路段筹办。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八月粤汉铁路赎回后,湘、粤两省公选代表到鄂省商议分办粤汉铁路事宜,议定“各筹各款,各修各路”,并订立公共条款14条。湖南境内的一段如何自办,经过了许多曲折。起初,商人要求“商办”,官方不同意,实行所谓“官率绅办”,修路大权由劣绅把持,路工迟迟未着手进行。清政府虽知“绅办”确无成效,但又不愿将路权完全交给商民,在民众的一再要求下,提出了“官督商办”。
官方借款合力,各列强染指。粤汉路由谁修建的问题,经过了反复变动,不但一直未动工,连资金也无着落。1908年7月2日(光绪三十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清朝廷派军机大学士张之洞兼充督办铁路大臣。张认为粤省已筹集商股不需官款,而湘、鄂两省财力不厚,不能不借外款。于是,湘、鄂境内粤汉、川汉铁路定为官方借款兴修。对此,德国在华德华银行、法国在华东方汇理银行、英国在华汇丰银行等先后竭力要求予以借款,以便从中牟取暴利。1909年6月6日(宣统元年四月十九日)清政府与德、法、英三国银行代表签订了借款草约,借款数目为550万英镑。然而,美国也想染指其中,致使借款增加到600万英镑。至此,德、法、英、美四国银行团便成了粤汉、川汉(鄂境段)铁路的债权人。
民众奋起抗争,拒绝借款。帝国主义列强攫夺中国铁路路权的活动,引起了中国人民首先是湘、鄂两省人民的极大愤慨,坚决要求与四国银行团毁约,进而完全商办。但是清朝统治者不考虑民族的利益和人民的要求,于1911年5月9日(宣统三年四月十一日)正式发布上谕,宣布“干路均归国有,定为政策”。旬日后,便任命端方为“督办粤汉、川汉铁路大臣”,南下去强行接受四省铁路公司。5月20日,清政府又与英、美、德、法四国银行团正式签订了借款合同,款额为600万英镑,年利五厘,偿还期限为40年。清朝统治者这种露骨的卖国行为,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更大愤怒,湘、鄂、粤、川等省民众纷纷起来抗争,坚决反对铁路收归国有。各省亦相继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罢市、罢课、拒交租税。其中四川人民斗争更为激烈,在成都组织了保路同志会,参加者达数十万人,端方和川督赵尔丰被民军所杀。随后,保路风潮席卷全国各地,成为武昌起义的前奏。
三、交涉借款,着手修筑
1912年五月,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任命谭人凤为粤汉路督办(翌年一月改由岑春煊任),七月又命詹天佑为会办,并于汉口设总公所。谭与四国银行团交涉促其交款,四国银行团认为用途不合原借款合同不肯交款。1913年三月,民国政府交通部拟定开工、提款、担保、查帐等办法四条,并致函四内银行团,德、法、英、美四国银行团才复函认可。同年六月十七日,岑春煊辞职,交通部将粤汉铁路划归部直辖,由当时的交通次长冯元鼎在汉口接管,执行督办职权。
湖南境内的粤汉铁路,是1913年7月6日由交通部与湖南粤汉铁路公司订立收路还股合约20条后,才收回国有的。
粤汉铁路湘鄂线即指湖北武昌徐家棚站至株洲站,全长415.68公里。首站原为武昌鲇鱼套,并于1912年8月开工。后由于购地困难及所处地带狭窄不敷应用,改在武昌下游徐家棚设置首站,鲇鱼套作支线。1914年六月,沿武昌经土地堂、咸宁、蒲圻、羊楼司、五里牌、路口铺、云溪、冷水铺、岳州、荣家湾、汨罗至长沙段原古驿道大致走向勘测完毕。同年七月,湘鄂线武长段发为四段,兴工修筑路基。铁路督办为詹天佑,英籍人喀克斯(音译)为总工程师,各段配有工程师办理分段工程,采用包工方式进行施工。1917年6月19日武昌至岳州段(即武岳段)完全接通,全长210公里,1917年9月3日开始通行工程车。由于南津港地势低洼、滨湖洞庭湖,路基工程困难。至1917年9月时,武长段只有南津港未接通。原拟用便船接渡方式衔接,后决定修筑南津港铁路大桥(系单线桥,现有遗址),并于桥北端修筑长约1733米、高10余米的土堤。1918年9月16日,武昌至长沙段362公里全部完成,开行工程车,并与长株段接轨通车。1920年粤汉铁路湘鄂线武昌至株洲段通车。1936年10月15日粤汉铁路全线接通通车,全长1094公里,10月16日首次通行直达车。
粤汉铁路湘鄂线在民国初,共设有36个车站。其中设有一等站2个,二等站2个,三等站10个,四等站15个,其余为临时性车站。现岳阳市行政区划内,共有车站13个,其中一等站1个,即岳州站;三等站2个,即云溪站、汨罗站;四等站10个,即羊楼司、五里牌(今临湘)、路口铺、城陵矶、麻塘、荣家湾、黄沙街、桃林寺、白水(今越江)和沙河(今高家坊)等站。此外,在岳州还设有机车厂房(即岳阳机务段维修机车库房),位于岳州车站东侧,是湘鄂线上仅次于武昌机车厂房的维修设施。岳州车站及岳州机车厂,于1936年8月分别更名为岳阳车站和岳阳机务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