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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6-05-11 11:36 来源: 市财政局 
 

 

湘政办发﹝2014﹞7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22日

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方案

省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

(2014年8月18日)

根据全国减轻企业负担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做好我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要求,围绕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活力,以狠抓政策落实、深化专项治理、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加强考核,扎实做好涉企收费管理和企业减负工作,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

按照《通知》精神和全国减轻企业负担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全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有关政策的落实。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1、建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常态化公示制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示办法,以独立清单方式反映涉企收费项目和政策。2014年12月底前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对外公布收费目录清单。(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省直有关部门)

2、梳理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2014年12月底前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对外公开相关收费目录清单。(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省直有关部门)

3、结合公布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建立企业负担数据库,完善动态管理,及时监测和反映企业负担情况,为监督和调整涉企收费政策提供依据。(牵头单位:省减负办,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省直有关部门)

(二)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管理。

4、全面深化涉企收费制度改革,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政策文件,严格依法从严审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加强收费管理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强化涉企收费事中和事后监管。(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

5、对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于2014年12月底前将涉企收费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建立清单,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对外公开。(牵头单位:省编办,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等省直有关部门)

6、切实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立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将涉及收费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对个别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目录管理;对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建立目录清单,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对外公布。(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编办等省直有关部门)

7、进一步清理行业协会涉企收费,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坚决制止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等行为。(牵头单位:省减负办,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等省直有关部门)

8、建立支持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减免措施,将暂免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措施。(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省直有关部门)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

9、强化协同配合,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地区各行业建立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情况,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行为予以曝光并进行严肃查处,坚决制止各类针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行为。(牵头单位:省减负办,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省直相关部门)

10、建立企业负担调查信息平台,完善企业负担举报和反馈机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大查处力度。(牵头单位:省减负办,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深入开展政策研究与宣传。

11、举办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组织新闻媒体、专家进行政策文件宣传解读,跟踪报道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情况。(牵头单位:省减负办,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结合湖南实际,进一步研究完善保护企业权益的相关管理办法。(牵头单位:省减负办,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省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要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区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方案。

(二)明确责任,协同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牵头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请省直各牵头单位将具体工作方案于8月31日前报省减负办(设在省经信委,联系电话:0731-88955509,88955511,88955453)。

(三)及时总结,上报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报省减负办,并结合2014年全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要求,于 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省减负办在各地、各部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形成全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送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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