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文件
岳财预〔2020〕208号
岳阳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市县所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和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市县所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278号),在统筹考虑已下达资金的基础上,现下达你区2020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和市级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该项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4高中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的基准定额标准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湘财教〔2016〕65号)、《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以及《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湘办发〔2019〕19号)的规定,2020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从每生每年600元提高到1000元,个别确有困难的县市可延至2022年前到位。
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执行参照《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15号)分类分档办法和分担比例。其中非省直管县省级负担之外的部分,由市本级和财政非省直管县共同承担,具体比例由各市确定。
三、根据《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湘办发〔2020〕12号),同级财政按年生均10元的基准定额单列经费,支持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所需资金在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提标资金中列支。
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2020年市县所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和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5日
2020年市县所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和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岳阳市下达).xls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岳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