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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1-12月省拨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收入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5-03-05 来源: 岳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岳财建指〔2025〕10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2023年1-12月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结算情况,经报市政府批准,现下达你区(单位)2023年1-12月省拨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收入    万元,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请严格按照《湖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湘财税〔2024〕10号)规定,用于植树造林和恢复森林植被,包括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抚育、封山育林、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资源管护等林业发展支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1-12月省拨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收入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5年3月3日

岳财建指〔2025〕10号附件:2023年1-12月省拨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收入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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