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24〕91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23〕166号)、市政府审批同意“关于批准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第四笔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市住建局资金拨付方案,以及市住建局《关于拨付海绵建设项目资金的函》(岳建函(2024)611号),现下达你区(单位)2024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 万元,用于支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支出功能科目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功能科目2110302水体,政府经济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收到本通知后,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岳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基本原则,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
二、请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并根据相关规定,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请按照《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4号)文件及相关财经制度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见附件2)做好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于2025年1月底前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报市住建局海绵项目办。
附件:1.2024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总表
2.2024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下达明细表
3.岳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绩效目标表(2024年)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3日
岳财建指〔2024〕91号附件12024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下达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