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24〕73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经费的通知》(湘财建指〔2024〕134号),以及市发改委《关于拨付2024年价格调控工作经费的函》,现下达你县市区(单位)2024年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经费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表。此款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其他支出”。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请在组织预算执行工作中对照湘发改函〔2024〕47号和湘发改函〔2024〕49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附件:2024年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经费安排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