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08-08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部门文件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政策措施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05 浏览次数

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市直有关单位:

《岳阳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政策措施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6月8日        

 

岳阳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

政策措施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产业强劲、开放领跑、绿色示范、人民共富的省域副中心城市,结合岳阳财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确保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密切对接并及时落实国家新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二、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加大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预算支出的整合力度,加强预算单位存量资金、往来资金、实有资金清理,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努力提高国库库款保障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优化支出结构,不急需的非“三保”和非涉企支出,按程序调整用于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支出。符合支出条件的涉企资金,不需要重新分配的资金5个工作日之内下达到企业,需要调整的资金20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企业。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类支出一律简化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尽快下达到企业。

三、加快专项债券使用进度。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为遵循,按照财政厅下发的新增债券限额,6月底前将专项债券发行落实到具体项目,力争8月底前基本完成使用。开展专项债券回头看,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债券资金进行预警,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债券资金,依规依程序收回调剂使用。会同发改部门提前半年做好2023年度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储备工作。

四、扩大融资担保新增业务规模。支持市融资担保公司创新风险分担模式、提高银担合作效率,今年实现新增担保业务40亿元,其中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省再担保公司备案合作业务新增30亿元,较上年翻一番。

五、减免延缴融资担保费。政策性担保继续降费,单户500万元及以下为0.5%/年,500万元至1000万元为1%/年,1000万元至1500万元为1.3%/年;市场化担保费率下降0.2个百分点;对“创业担保贷”以及“乡村振兴共享贷”免收担保费。存量客户续担确有困难暂时无力支付担保费的,可申请延期交纳担保费用,延期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六、加大过桥转贷力度。全面推动与银行机构转贷合作,创新“见函即转”过桥转贷模式,对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市场主体融资周转续贷,费率控制在0.3‰/天以内,力争2022年过桥转贷增量达到20亿元。

七、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整合设立2.5亿元的市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基金,搭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平台,实行风险分担,引导银行机构为民营企业、“三农”主体、创新创业、战略新兴产业扩大信贷投放,力争年度完成10亿元。加大对域内上市后备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深化投担联动,开展股权投资,充分发挥岳阳市产业投资基金作用,促推企业上市。

八、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人群以及吸纳该人群就业的小微企业,其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申请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九、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加强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的执行和督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款支付,全面清理拖欠政府采购项目款。积极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引导加大域内采购,2022年对“12+1”产业链龙头企业和重点企业在岳阳市范围内原材料等采购金额较上年增加部分,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十、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等成本。市中心城区小微企业7至9月份三个月应缴水费(含污水处理费)、电费,市财政按10%给予补贴。免收小微企业7至9月份三个月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环卫作业单位相关经费由相应区级财政予以支持。

十一、支持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扩大2022年“巴陵消费券”购物消费节活动投入,消费券由10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支持大型商贸企业、电商平台等企业以多种方式发放消费优惠券。安排资金举办“岳阳小龙虾”主题消费活动。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岳阳市旅游发展大会”暨“国际文化旅游节”等促进旅游发展主题活动;支持文旅企业发放文旅消费券,支持文旅企业免费开放旅游景点,鼓励文旅企业在本地媒体平台进行免费推广。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全额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十二、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继续落实《岳阳市支持城陵矶口岸开放发展奖补措施》(岳政办发〔2021〕10号)规定,对企业从事外贸货物进出口业务给予奖励。继续落实《岳阳市促进城陵矶口岸航运物流加速发展奖补措施》(岳政办发〔2020〕20号)规定,对海外直航和国际接力航线、省内外航线等给予补贴。对我市年度内首次产生外贸业绩回流在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根据贸易额给予不超过2.5分人民币/美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对在岳阳组货、岳阳出口、业绩体现在岳阳本地且年度内外贸出口业绩达到3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外贸企业参加非重点境外展,开展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境外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和境外商标注册等项目费用按照不超过50%的标准给予支持。

十三、落实粮食安全财政保障政策。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支持力度,保障水稻种植30亩以上的规模户愿保尽保,并由财政补贴不低于80%的保险费用。

及时下达各项农资补贴,适当增加化肥储备力度,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粮食安全生产和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切实保障种粮农民收益。

十四、统筹整合市级产业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落实《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统筹整合市级产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12+1”新兴优势产业链企业和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

十五、积极帮助市场主体向上争资争项。协同相关部门帮助市场主体储备、包装和申报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性项目资金,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稳产增收,加快培育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持续开展企业纾困增效专项行动。

十六、落实阶段性对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政策。按《财政部关于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财建〔2022〕142号)规定,对在岳阳三荷机场起飞的国内客运航班实施阶段性财政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岳阳市财政分别负担70%和30%,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7月20日。

十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落实《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岳政办发〔2022〕10号)的规定,做好购房户的财政补贴工作。

十八、全力以赴争取上级财政性项目资金。在年初下达2022年度全市争资争项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省出台的稳经济系列政策措施,新增下达市直有关单位争资争项任务。突出支持申报水利工程、交通、机场、城市更新、物流、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先进制造业项目。财政部门强化服务保障,对项目申报开辟绿色通道,根据实际安排项目前期经费。

十九、加大涉企政策宣传力度。系统梳理国家有关减税降费和助企纾困政策,制作成资料汇编,多元化开展政策宣传。做到辅导对象全覆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知、应知尽会,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明政策、懂操作,更好享受政策红利。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6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和省、市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可参照执行本政策措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