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提案》收悉。现就“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方面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重要内容。过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文化振兴,将其摆上重要位置。各级财政通过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对乡村文化振兴均给予了较大的支持。比如,2023年,中央、省下达我市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2742.71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资金4602.26万元;根据《岳阳市和美乡村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岳办〔2023〕22号),2023-2024年市本级财政整合相关涉农相关资金设立示范创建引导资金2000万元对全市20个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村给予奖补。
为保护岳阳楼区、岳阳经开区、南湖新区和云溪区范围内历史文化,2023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广电局联合下发《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岳财发〔2023〕26号),对专项资金的筹集、分配评审、使用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进行了明确规定。在资金来源方面:一是市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专项资金。二是市财政整合相关专项的资金:从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的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总收入中按5%提取的资金;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总额中按0.2‰至0.5‰的比例提取的资金;从城市配套费中按1%至3%的比例提取的资金;其他可供整合的资金。三是向中央、省争取的用于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政策性资金。四是社会各界为保护岳阳历史文化名城捐赠、资助的资金。
近年来,各级财政收支矛盾凸显,为有效解决乡村文化振兴资金短板,需进一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源头活水,市级财政将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力度,全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6月3日
承办负责人:袁本德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翁体全;0730—8850146,1897505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