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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96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24〕14号A1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24 浏览次数

  蔡建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充电桩建设力度 加速跑入新能源赛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省与市相继出台了系列财政支持政策措施,涉及提案建议支持方向的主要政策措施文件有:省级层面,出台了《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工信装备〔2022〕600号),奖励涉及对在本省申请且在政策实施期内获得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和机构,达到20件、50件、100件的分别给予累计5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对省内企业和机构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等领域主导制订并获批发布具有开创性水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湖南省地方标准的单位,每项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本省生产并被纳入省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配套件清单的充(换)电成套设备,年度销售额合计超过1亿元且同比增量超过500万元的,按相应产品年销售额增量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级层面,出台了《岳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实施方案》(岳发改能源〔2023〕135号)、《岳阳市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申报发放实施办法》(岳交管养〔2023〕237号),明确了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原则和奖补标准。奖补原则为:按“标准建设、分类奖补、逐步退坡、总量控制”和“先建后补,谁积极支持谁,谁建设运营补助谁”的原则分配发放奖补资金;奖补标准为:社会公共快速充电设施按260元/千瓦的标准予以建设奖补;普通公路沿线按320元/kw标准进行奖补。2021年执行足额奖补标准,2022年、2023年分别按照5%、10%的退坡比例执行奖补,跨年度建设的充电设施项目,奖补标准按充电设施供电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立足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协同发改、工信、交通等相关部门,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整合相关专项、积极向上争资争项等多渠道,落实落细相关财政支持政策,强化配套政策举措,推进交通绿色低碳转型与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助推岳阳市创新型城市建设。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7日

  承办负责人:陆敏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  文;0730—8850150,13786051608

  196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96号提案的答复 (岳财字〔2024〕14号A1类 同意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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