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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7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4〕67号A1类 )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24 浏览次数

  郝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汨罗市“家门口就业”的建议》收悉。现就财政部门的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就业牵动着千家万户的生活,也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市财政局一直高度关注并支持全市就业工作,每年支持配合人社部门编制就业资金专项预算(市本级和辖区部分),落实配套专项资金,并做好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您提到的:“在岳阳市下划的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中,给予汨罗一定的支持。”因当前我省实施的是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中央和省级安排给各县(市)的就业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直接分配下达各县(市),市财政和人社部门未参与分配和拨付。过来,市财政局与市人社局积极支持汨罗市就业工作,在争取上级专项补助、项目申报中优先考虑汨罗市。今后,我们将加大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9日

  承办负责人:戴日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朱炳丞;0730—8850195,13789018299

  227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7号建议的答复 岳财字〔2024〕67号A1类 同意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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