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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0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4〕64号A1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24 浏览次数

  胡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70岁以上老人实行医保免交或减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过查阅相关政策文件,目前还没有单独针对70岁以上农村老人实行医保免交或者部分减免的政策依据。但是按照您在文中所提的“农村没有退休金且基本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可能会与农村特困人员、乡村振兴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等困难人员存在重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7号)第十三条规定:“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对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简称监测对象)以及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给予50%的资助”,此部分困难对象可以享受个人缴费部分的资助政策,据统计,2024年度全市共为26.66万名符合条件的居民实行参保资助,资助总金额达7008.26万元。

  今后,我们将会同市医保局积极研究相关政策,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大对农村70岁以上老人居民医保缴费的扶持与关爱。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7日

  承办负责人:戴日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朱炳丞;0730—8850195,13789018299

  220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0号建议的答复 岳财字〔2024〕64号A1类 同意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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