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8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4〕24号A1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24 浏览次数

  刘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以竹代塑”促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按照《湖南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园区项目实施五年行动方案(2024-2028年)》(湘林经〔2024〕7号)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竹产业基础设施项目申报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把竹林基地建设纳入国家储备林项目,将竹产业发展与农林产业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各方资源,推进竹产业绿色发展。二是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市财政2023-2024年度累计拨付市直相关单位各类林业专项资金5247万元,拨付县市区各类林业专项资金4462.35万元。三是加强财政金融联动。积极探索引导项目业主用好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公募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积极试点和推行资源使用权交易、碳排放交易等市场补偿模式,采用市场化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拓宽竹产业优质项目融资渠道,促进竹产业综合多元化利用和可持续性发展。

  您提出的“加大财政奖补力度,通过以奖代投、财政奖励的方式,逐步提高楠竹产业建设补助标准,鼓励群众种植和改造楠竹林,对生产端、销售端、推广端等进行奖补”等建议,我们将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向省里汇报,协同相关县市区通过向上争资争项、市场化融资、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拓宽筹资渠道,支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7日

  承办负责人:彭  彬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汪自为;0730—8850177,13077121290

  198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8号建议的答复 岳财字〔2024〕24号A1类 同意公开.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