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湘阴县深入开展河道采砂整治,建立“三方共治”的非税收入管理模式,促进了全县砂石资源有序开采和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一是企业参与经营管理。湘阴县河道采砂管理主要采取委托专业公司代理经营的方式,票据由湘阴县非税局统一印制,指派专人收费。从2015年开始,湘阴县实施过渡性“政府接管、国有经营”方式,将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交由湘阴县国有全资公司湘资砂石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对各采区河道砂石实施开采与经营。
二是财政部门牵头核算。出台《湘阴县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湘阴县砂石资源票据管理办法》《票证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由湘阴县财政局设立专门账户,统管砂石销售收入。实行控票限采,统一印制四联式《湘阴县河道砂石采运凭单》,确定专人领取,做到日清月结。成立湘阴县砂石定价工作小组,科学制定砂石销售价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
三是职能部门联合监管。组建河道砂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政府办、水务、国土、公安、财政、交通、海事、砂管、公资、航道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与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合署办公,负责河道采砂工作的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联合执法、安全监管。严格实施责任追究连带机制,确保砂石资源非税管理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