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事务中心
市财政事务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为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及财政票据管理等相关事项提供服务保障。
(二)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非税收入收缴工作,为相关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财务规章制度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保障。
(三)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的资金结算工作,具体承担收入核算、资金划缴、结算分成、收入退付等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财政票据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为市直单位相关财政事务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承担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