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金桥街新建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1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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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金桥街新建桥梁工程施工已由湖南省交通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江县虹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平江县虹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同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平江县金桥街新建桥梁工程;

2.2工程概况:桥梁上部结构为 5 × 13 米普通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桥墩、台,全长71.4m,桥面宽为10m(净宽9m+2*0.5m),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总投资约216万元,分为一个合同段。

2.3 项目工期:工期为12个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2.4 质量等级: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5 建设地点:平江县虹桥镇金桥街上;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的桥梁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桥梁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企业资质,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有2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最近5年中独立地完成单座桥长70米以上、单跨跨度16米以上的桥梁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各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湘交基建【2011】66号文要求,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6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于2012 年8月30日至 2012年9月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下午 14:30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下述资料:一、原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5、省外建筑企业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二、彩色复印件资料:前款所述12345项全套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一份并全套资料加盖公章,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取得报名资格确认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 2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3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招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和考核期内被省级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或连续两次被评为C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 9月7 日,地点为岳阳市五里牌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交通运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科和岳阳市纪委驻岳阳市交通局纪检组监察室的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虹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江县虹桥镇

邮 编: 414500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55740699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何 强

电 话:13507300033

传 真:0730-8630021

邮 箱:65498208@qq.com


责任编辑: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