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配套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采购科2024-07-22
浏览量:1|| | ||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汨罗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配套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汨罗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配套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汨财采计【2024】0130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24-FW(ML)-022

4、采购项目预算:23485000元/年,服务期三年。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汨罗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配套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1

23485000/年,服务期三年

23485000/年,服务期三年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供应商具有近1个月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下载的带日期的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等,请自行说明。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以提供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发现伪造、篡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另行单独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活动, 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要求应联合体双方具有,投标文件盖章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部分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或联合体各方共同盖章。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至2024 年 8 月 12 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3、开标时间:2024年 8月13日 09 时 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碧波

2、电话:13786043336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归义镇罗城路屈子湿地公园

(3)联系人: 李碧波

(5)电  话: 13786043336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中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汨罗市大众北路270号

(3)联系人: 胡少荣

(4)邮  编: 414000

(5)电  话:15115057069 

(6)电子邮箱:261873508@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2)联系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 

(3)电  话:0730-2966692 

(4)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