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林业生态示范项目更正公告

来源:岳阳市政府采购网201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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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湘阴县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2、采购编号:HCZB2016001
3、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月15日
4、更正内容及日期:(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一、项目名称:湘阴县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二、建设地点:湘阴县三塘镇
三、建设内容、规模、要求
建设内容:人工植苗(杨树)造林3000亩
建设规模:营造林总面积3000亩
建设要求:根据林业部门规划的造林技术标准,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作业设计说明书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依据地形地貌的立地条件采取营造纯林的造林模式进行,栽植株行距为3.5×4米,每亩28-46株。
四、建设期
1年
五、建设目标
通过示范项目人工植苗造林3000亩,增加林地面积,项目区生态植被得到恢复和增加,改善生态环境,增强生态防护效果,同时促进项目区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发展,为我县林业生态全面综合治理起到示范、推动作用。”
现变更为:
“一、项目名称:湘阴县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二、建设地点:湘阴县三塘镇
三、建设内容、规模、要求
建设内容:人工造林(杨树)3000亩
建设规模:造林总面积3000亩
财政补助资金:共1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8万元(包含规划设计、检查验收费5.68万元),项目工程超过部分费用由中标人自己负责。
建设要求:(一)、湘阴县林业生态示范项目人工造林面积3000亩,根据林业部门规划的造林技术标准,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作业设计说明书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依据地形地貌的立地条件采取营造纯林的造林模式进行,栽植株行距为4×4米,每亩42株。
(二)、根据湖南省林业厅湘林计[2015]26号、湘林计[2015]60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中标人必须同时取得项目实施地点土地所有经营权或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由中标方与该土地现有经营所有权人自行协商解决),凭该土地经营所有权证明文件或承包经营权合同或协议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协议,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名替补,依次类推。未作出承诺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建设期
1年
五、建设目标
通过示范项目人工造林3000亩,项目区生态植被得到恢复和增加,改善生态环境,增强生态防护效果,同时促进项目区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发展,为我县林业生态综合治理起到示范、推动作用。”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2016年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2016年2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对本更正内容存在质疑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名称:湘阴县林业局
 联系人:朱志文        电话:1387402030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岳阳市南湖大道489号金鹗公园东大门金山小区大门前
 联系人:仇铂璐          电话(传真): 0730-3119899   
采购监管机构:湘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杨文球         电话:0730- 2263062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