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土网挂(2021)21号、汨土网挂(2021)22号流拍公示

来源:国土科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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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编号
汨土网挂(2021)21号、汨土网挂(2021)22号
挂牌起始时间
2021年05月06日 09:00:00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14日 17:00: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17日 10:00:00
土地权属单位
汨罗市储备中心
土 地 位 置
汨罗市迎宾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北部
使用权面积
汨土网挂(2021)21号:12470平方米;汨土网挂(2021)22号:38090平方米
规 划 用 途
汨土网挂(2021)21号:商业用地;汨土网挂(2021)22号: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出让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
规划容积率
汨土网挂(2021)21号:不高于2.8;汨土网挂(2021)22号:不高于4.32,且不低于1.01(其中商业不高于0.32)
起 始 价
35000.0万元
竞买保证金
10000.0万元
竞价增价幅度
50.0万元
成交时间
竞得人
流拍
成交价
0.0万元
其他交易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参加:(1)欠缴汨罗市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2)尚有依法取得的土地超过6个月以上没有开发建设的。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3、缴款时间:竞得人须在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4、交地时间:成交价款付清后3个月内。 5、交地条件:已完成征地拆迁后的现状土地。 6、土地成交后,由汨罗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7、根据《汨罗市人民政府2020年第31次常务会议纪要》规定,汨土网挂(2021)22号宗地建设须满足以下要求: (1)竞得人须在项目地块上建设约50000平方米的回迁商品房,用于拆迁产权置换安置房源,并无偿提供地下车位60个。回迁商品房的交付标准以栋为单位,当回迁商品房数量不足整栋时,必须以连续房号的房源补足回迁商品房数量。回迁商品房的具体位置、套数和户型以项目报建时审定的建设方案为准。 (2) 回迁商品房的回购工作由汨罗市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负责,回购单价为5000元/平方米,竞得人需在宗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汨罗市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签订相关框架协议,并缴纳3000万元回迁商品房建设履约保证金。竞得人持汨罗市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出具的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到汨罗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竞得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将摘牌无效,其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缴入财政账户,并由竞得人承担法律责任。 (3)竞得人须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回迁商品房,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交付给汨罗市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 8、竞得人享受相关政策支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5〕57号)、《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汨罗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汨政发〔2020〕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具体详情可咨询汨罗市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联系人:袁亮 0730—2933155。 9、汨土网挂(2021)21、22号地块整体挂牌只接受一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