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土网挂(2018)37号中标公示

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10-22
浏览量:1|| | ||
挂牌编号
岳土网挂(2018)37号
挂牌起始时间
2018年10月11日 09:00:00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9日 17:00:00
挂牌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22日 09:00:00
土地权属单位
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
土 地 位 置
学院路以东,木鱼山路以北
使用权面积
3016.51㎡(4.52亩)
规 划 用 途
商服用地(加油站)
出让年限
商服用地40年
规划容积率
容积率≤0.225
起 始 价
1630.0万元
竞买保证金
1140.0万元
竞价增价幅度
20.0万元
成交时间
2018年10月22日
竞得人
岳阳市岳兴加油站有限公司
成交价
1650.0万元
其他交易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3、交款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 4、交地日期:成交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 5、交地条件:拆迁后的现状土地(宗地内的管网迁改及费用概由竞得人负责)。 6、特别说明:①挂牌成交后一个月内受让人必须凭商务部门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得证明》和《岳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确认书》,与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将依法取消竞得资格。 ②加油站属特种行业,其建设及经营须经行业管理部门的许可,宗地受让后须在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九个月内竣工。宗地受让人不得以行业许可未获批准等任何因素作为延期开、竣工的理由。逾期未按规定延期开工、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延期开工超过九十日,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土地合同定金(定金为出让合同总价款的20%),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2017]2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