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江流域湘阴段漕溪港水环境综合治理部分清淤工程和长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投标质疑回复

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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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参加湖南省湘江流域湘阴段漕溪港水环境综合治理部分清淤工程和长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的投标人在质疑结束前提出的质疑,现就有关投标质疑问题回复如下。

一、 关于工期方面。

投标人须知里面的计划工程:合同签订完成后且在施工图审查工作完成后13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总平面图、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报建图),初步设计经批复后45日历天内提交经过图审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预算报告,由业主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工程预算评审,最终以财政评审金额下浮8%作为签订合同的工程总价依据。

请问计划工期是合同签订完成后且在施工图审查工作完成后13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吗?还是说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完成后且在施工图审查工作完成后13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总平面图、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报建图),初步设计经批复后45日历天内提交经过图审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预算报告,由业主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工程预算评审,最终以财政评审金额下浮8%作为签订合同的工程总价依据?

答:本项目建设计划工期为130天,不包括合同签订后且在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和财政工程预算评审前期准备工作45天时间

二、关于设计负责人方面。

1、报名文件中对设计负责人要求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执业单位一致,并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中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执业单位一致,并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请问设计负责人如何定义?招标公告中关于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注册建筑师”这句话是不通的,注册建筑师和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是2个不同的专业。

答: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定义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执业单位一致,并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关于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须知7.4.1履约担保的金额:额度为中标金额的5%;而招标文件第45页7.4履约担保里面的7.4.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请问履约保证金的额度是否为中标金额的5%?

答:因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履约担保的金额已规定为中标金额的5%,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额度为中标金额的5%。

四、关于报价方面。

1、招标文件第25页3.2.4投标报价的“第1条本工程投资估算价为4100万元。投资金额以县财政局出具的最终财政评审金额下浮8%作为该项目的总承包控制价。第2条投标报价:采用优惠率报价(报价中含勘察、设计费)。以总承包控制价作为基数下浮 1 %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价。投标报价至少下浮1 %。”

请问:2017年10月11日投标的总承包控制价是4100万还是多少?

2、招标文件第143页“1.9:暂估价的说明:由招标人列明并应包含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本招标文件未列明暂估价,

请问:投标报价是否可以不考虑暂估价?

答:项目因设计施工图未完成,本工程投资估算价为4100万元,采用优惠率报价(报价中含勘察、设计费),以总承包4100万投资估算价作为基数下浮 1 %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价;待设计图审、预算完成,由业主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工程预算评审,最终以财政评审金额下浮8%作为签订合同的工程总价依据;本次投标报价不考虑暂估价。

因招标文件答疑时间调整原因,并报湘阴县建筑施工管理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同意,本项目原定于2017年10月11日上午9:30分为开标时间,根据招投标法相关规定调整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上午9:30分。

本答疑书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答疑纪要对同一问题表述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书为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阴县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阴县漕溪港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 话:137890259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岳阳市建湘路古井社区综合办公楼三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30-8213558   15115068167

监督机构:湘阴县建筑施工管理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