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公共租赁住房室内二次装饰工程(补充通知)

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5-08-20
浏览量:1|| | ||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人民政府委托,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公共租赁住房室内二次装饰工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对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
1.原招标文件第6页7.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7.3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2.现变更为:
7.3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3.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公共租赁住房室内二次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协商项目”这项目费用,在招标文件第131页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税金栏后面单独列示为“协商项目”一栏。
4.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均按本通知作相应修改,其它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