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南湖新区洞庭湖(南湖)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第二次)答疑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岳阳市南湖新区洞庭湖(南湖)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第二次)已于2024年11月21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招标公告,针对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统一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中本项目名称为“岳阳市南湖新区洞庭湖(南湖)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第二次)”,概算清单项目名称为“岳阳市南湖新区洞庭湖(南湖)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请问投标时项目名称以何为准?
回复:项目名称为:岳阳市南湖新区洞庭湖(南湖)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第二次)。
2、招标文件第131页投标报价内容及格式参照招标人发布的概算格式进行报价,是否投标人也以概算格式进行报价,投标时所提交的表格与招标人发布的概算清单表格一致?
回复:参照招标人发布的概算格式进行报价。
3、在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说明1.1.3编制依据中第7条“《关于发布 2019 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湘建价[2019]130 号)”文件已经过期,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是否采用最新的(湘建价[2024]20 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
回复:按发布的《关于发布 2019 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湘建价[2019]130 号)执行。
4、工程保险费是否按概算清单的计算公式以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建安工程费*0.3%计取?
回复:工程保险费以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建安工程费*0.3%。
5. 招标文件中部分数据未明确,请问投标函附录中,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质量保证金额度、缺陷责任期这些条款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或者明确具体内容。
回复: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6. 请问报价时概算清单中各单位工程的“人工、所有材料、机械汇总表”中人材机的编码、名称、数量是否可以不一致?
回复:可以。
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或其它资料与本答疑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招 标 人: 岳阳南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岳阳市南湖新区金星路壹中心A座17-18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88730758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富航集团5栋5202
联 系 人: 伍隐逸(项目负责人)、陈芸芳、冯望
电 话: 0730-8709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