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标 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科创大楼建设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来源:工程科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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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管理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科创大楼建设工程施工答疑公示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的提问,现回复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为“屈原管理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科创大楼建设工程施工”,而HNZBJ工程量清单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为“屈原管理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二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请问投标报价文件以哪个工程名称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屈原管理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科创大楼建设工程施工”为准。

2.请问本项目采用哪一期信息价?

回复:第三期。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31页“十一、投标信息表”中,“其中暂估价”是否填写“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请明确?

回复:暂估价为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之和,但专业工程暂估价已包含的材料暂估价的,材料暂估价不重复计算。暂估价为不含税价。

4.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公布了每一个单位工程的总价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请问投标报价时,是否此两项费用仅供参考,只需项目总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即可?

回复:招标人提供了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投标总价及每一个单位工程的总价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明确的最高投标限价。

5.本项目“E.25 材料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的暂估材料提供了名称、数量及暂估单价,因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所考虑的实际情况和所套用的消耗量定额有差异,暂估材料数量可能与招标人提供的数量难以保持一致,请问投标报价时是否只需暂估材料的名称、暂估单价保持一致即可?

回复: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其数量,名称及单价均不得调整。

补充:本项目招标人名称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其它内容不变!

本答疑公示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示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示为准!

招标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兴盛北街;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357304760;

邮箱:107592943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0730-8630021;

邮箱:3604153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