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园管理中心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来源:工程科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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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岳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悟园管理中心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实施公开招标,根据各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1:建议将招标文件第47页中第2条获奖情况第1项表述改为:“获奖情况: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单位)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建筑工程类),一等奖每个计14 分,二等奖每个计8分,三等奖每个计4分。 以上最多累积2个奖项,最多计28分。(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单位)获得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筑工程类),一等奖每个计10分,二等奖每个计5分,三等奖每个计3分。以上最多累积2个奖项,最多计20分。(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获奖(设计):为设计单位近三个评奖年度的设计获奖,即:省级勘察设计协会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近三届颁发的获奖时间为准?

答:获奖时间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与我省签署了招标投标信息共享备忘录的省区市发布的相关奖项可以用于我省招投标。

问题2:本项目专用合同条件14.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向中标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10%, 具体金额在签合同时确定。 2.工程开工后,承包人必须在每月 25 日前向发包人申报本月进度,逾期申报将不予支付。在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前,工程进度款最多支付合同金额(含经批准的变更金额,下同)的 75%,项目结算经财政评审或建设单位组织审核后,最多支付合同金额的 8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决算后, 工程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97%(已过保修期的除外,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工程保修期满后按规定结清工程余款。”中关于付款的描述存在不清楚和不合理的地方:

1)上述条款中第2条月进度款支付比例和方式描述不清,是否可以理解为:工程开工后,承包人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申报本月本月进度,逾期申报将不予支付。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前,工程进度款每月支付至当期审核金额的75%;

2)竣工决算是由建设单位进行办理,是财务上的统计和审核,目的是归集工程的总投资额,而竣工结算才与工程款的支付有关,目的是核定工程量、价,核实应支付工程款项。上述条款中将竣工决算与工程款的支付挂钩不合理,且项目结算财政评审是在竣工结算后进行,上述条款中竣工验收、项目结算、财政评审等程序不符合常规,建议修改为:项目完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结算后,工程进度款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工程保修期满后按规定结清工程余款。

答:逾期部分累计在下月按要求申报支付;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