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3线临湘段(K1074+860-K1080+000、K1092+494-K1095+468)大修工程项目(EPC)变更公告

来源:工程科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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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临湘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的委托,对G353线临湘段(K1074+860-K1080+000、K1092+494-K1095+468)大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0年05月22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

招标文件P40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中的勘察设计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的主包业绩或分包业绩,施工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勘察设计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施工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中查询的,应附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现更改为:

3.5.3业绩要求:投标人最近3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具有1个≥10km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相关复印件);投标人最近3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具有1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系指≥10km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工程,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包含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业绩查询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和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业绩证明材料需投标单位提供政府官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网上打印页及链接、中标通知书、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缺一不可。

本变更公告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招标文件、答疑回复与本补充通知内容有出入的地方,应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招 标 人:临湘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地    址:临湘市长安中路4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3907400499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湘市长安街道永昌西路170号         

联 系 人:李俏       电话:1887302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