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平江县福寿山森林公园林区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变更公告

来源:工程科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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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澄清公告

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省平江县福寿国有林场的委托,对湖南省平江县福寿山森林公园林区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1、在岳阳市CA办理处得知岳阳市CA无法录入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章,所以此次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是否每页都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章?需签章部分是否可以本人亲自手签后扫描再上传?

回复:可以不需每页法人和委托人签章,签核需要签章的部分,可以由本人亲自手签后扫描上传,内容必须清晰可识别,但每页需盖公章和盖骑缝章。

2、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条款开标时需要提供的证书(原件)”是否还需要现场提交?或怎么提交?

回复:补充公告第二条第6项有明确规定:(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原件应全部扫描进入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可识别),不要求现场递交证书原件。

3、根据第二次网上更正公告公示第二条第七点,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补充《电子化投标承诺书》,请问《电子化投标承诺书》放在投标文件目录的第几点?

    回复:《电子化投标承诺书》可响应招标文件第九章第九点其他材料。

4、是否还需要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条款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4份及电子版文件?

回复:开标时不需要提交。中标结果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版一份,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开标时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纸质投标文件提交至代理公司,地址: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江分公司(平江县天岳大道北255号,运管所8楼817室),(如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运费自负,资料如有中途遗失等问题自负),以便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备案存档。

二、补充公告

关于湖南省平江县福寿山森林公园林区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组织开评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补充说明: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确保本项目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现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组织开评标工作,各投标单位请指派一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递交(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完成后自行离场,不需在网上上传提交。

 1、(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签字并密封。

    2、(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份数要求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正本一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3、(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4月2日8时30分至2020年4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一楼大门前。

 5、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本答疑公示及补充公示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示及补充公示有出入的地方,应以本答疑公示为准。

人:湖南省平江县福寿国有林场

人:余先生                 

  话:135740063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童女士

电   话:1774250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