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东风湖新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路网管网及景观绿化EPC项目(二标段)变更公告

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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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我公司受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岳阳市东风湖新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路网管网及景观绿化EPC项目,现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本项目二、三、四标段为市政管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指:“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即可?”

回复:招标文件已详细描述该问题,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本项目二、三、四标段的业绩要求,是否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中包含符合要求的管网工程也符合加分条件。

回复:不符合,投标人须提供单独承包的市政管网工程业绩。

问题3、招标文件P117格式中“投标承诺函”的第二条“投标报价承诺”是填写投标报价金额还是填写经岳阳市发改委审批的项目投资概算总金额?

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2.4条已明确各标段的最高限价,投标人只需要按照招标人在3.2.4条中提供的各自标段的最高限价填写,进行响应报价即可。未响应的按废标处理。

问题4、招标文件P41“响应性评审记录表”第六条有“价格清单”这项,但是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此项,请问是否要填写价格清单?

回复:不需要。

问题5、在编制承包人实施方案时,对于项目标段设计图纸未涉及的部分,是否可以不进行编制,比如标段中未含设备及管道内容,是否可以不编制设备管道调试测试以及试运行的方案!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招标文件中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请问公路与桥梁专业高级职称是否能够作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回复: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