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宾馆提质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

来源:工程科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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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宾馆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岳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项目代码2406-430600-04-02-19291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市南湖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31.52%;银行贷款资金68.48%(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岳阳市南湖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湖宾馆提质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

2.2项目地点:岳阳市南湖邕园路36号南湖宾馆院内

2.3建设规模:改造总建筑面积 23923.40 ㎡,对南湖宾馆 3#A 栋拆除重建(由 8807 ㎡改造为 7028.68 ㎡),对1#栋、2#栋、3#B栋、6#栋(原宿舍)建筑外立面改造、室内装饰装修家具更换、室内外安装工程管线设备更换和拆除及景观绿化提质等

2.5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资金31.52%;银行贷款资金68.48%,已落实。

2.6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服务。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45 日,其中:

方案设计2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优化(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算)

初步设计:方案优化确定或审定通过后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

施工图设计:/

后续服务:/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40711日前)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825 天内)至少承担过一项总建筑面积10000㎡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业绩需包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建筑、结构、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电气,各专业人员至少一名,且必须是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以上任何专业负责人。

3.2.7其他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3.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5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0711日起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010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0-8216835。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

10.联系方式

人:岳阳市南湖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同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邕园路36号      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牌第一世家1103室

   编:414000                         编:414000

人:刘维                        项目负责人:刘庆九

   话: 13307304559                   话:0730-8201199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1874392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