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东湖控藻减磷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来源:工程科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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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华容县东湖控藻减磷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投审(2024)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惠华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慧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容县东湖控藻减磷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华容县东湖西北部湖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套深潜载式高压灭藻系统,1.9千米的挡藻,导流围隔土建工程。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设计: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要求的工作内容和设计深度。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技术服务配合工作及所有主体及临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具体详见工程概算表及图纸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8466500.00元,(其中工程费用投标限价不得高于17291300.00元;施工图设计费189400.00元为不可竞争费:预算编制费51700.00元为不可竞争费。工程预备费934100.00元为不可竞争费),具体详见本项目概算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4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3.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以下配备:即项目总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3.7社保证明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其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5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8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贿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0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缴纳方式:货币方式或电子保函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元整(¥186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614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1)货币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24年521日至2024年528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需在2024年521日至2024年528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5.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5.5数字证书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24年521日至2024年52817时00分(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3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4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或获取电子保函。

6.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相关的修改以及澄清与答疑均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获取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6179时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投标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3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7.4请投标人安排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华容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418859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惠华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阳光政务七楼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30-42116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慧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街道巴陵西路176号数字小龙城产业园201号-011

联系人:龚松乾、鲁渊洁

电话:0730-885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