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秋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总承包

来源:工程科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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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秋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23]4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江县水利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平江县水利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审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平江县秋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安定镇高坪村。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工期等):(1)对大坝坝体进行塑性砼防渗处理、坝基帷幕灌浆;(2)对大坝左岸坝肩山体进行边坡处理。大坝内坡进砼六方块护砌,外坡草皮护坡,排水棱体处理;(3)对溢洪道泄槽段进行防渗加固处理,对右岸滑坡处理;(4)对输水涵洞进行防渗处理;(5)拆除重建启闭设施;(6)拆除重建防汛仓库;(7)新建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新建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本次招标金额37046325.91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按照项目内容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具体详见概算清单。 

2.5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37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为:345日历天。在2024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主体工程)。 

2.6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其他要求: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B)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5年内(指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1)独立体投标人: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人成员单位(设计单位)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工程概算金额不少于1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或 / 专业 /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 5 年内(指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 专业 / ,并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高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

3.9.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法人代表或牵头人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为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9.3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9.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5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1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yueyang.gov.cn/ )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8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yueyang.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yueyang.gov.cn/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设置网上开标席位/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岳阳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0-8092232  。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平江县水利建设事务中心

地    址:平江县三犊源路131号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346923655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八字门屈原路1号 

联 系 人:        谭倞          

电    话:       0730-8296208          

传    真:       0730-8351128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