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二0二二年)(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来源:工程科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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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二0二二年),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22〕2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平江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江县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二0二二年)。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三阳乡、安定镇、福寿山镇、长寿镇、瓮江镇、梅仙镇、龙门镇、大洲乡、童市镇、浯口镇、向家镇、伍市镇。

2.3 建设规模: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科技措施等工程施工,计划招标投资约928.51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包括下列内容:

(001)第一标段:包括三阳乡、安定镇、福寿山镇项目区范围内工程施工;计划招标投资为人民币2064668.50元。

(002)第二标段:包括长寿镇、龙门镇、瓮江镇项目区范围内工程施工;计划招标投资为人民币2051078.50元。

(003)第三标段:包括梅仙镇、大洲乡、童市镇、浯口镇、向家镇项目区范围内工程施工;计划招标投资为人民币2220407.00元。

(004)第四标段:包括伍市镇项目区范围内工程施工;计划招标投资为人民币2948924.43元。

各标段均为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t(A)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B)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t(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5 ¨(B)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 t(A)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6 ¨(B)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t(A)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B)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其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3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yueyang.gov.cn/)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0-2966692)。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t(A) 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B) 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第一标段为2023年10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二标段为2023年10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三标段为2023年10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四标段为2023年10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yueyang.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网址:http://222.242.228.200:9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A) 招标人定于            (具体时间)在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具体时间)在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        (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1t(B)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岳阳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730-8687837。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平江县天岳经济开发区碧潭路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1376203191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五里牌路锦绣华城2栋西单元1005室 

项目负责人:  黄东坡                     

电    话: 0730-8800292                  

传    真:      /                        

电子邮件:  1249030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