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供水工程提质改造项目一期(EPC)

来源:工程科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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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临湘市供水工程提质改造项目一期(EPC)由临发改审[2021]235号文件批准建设,由临发改招[2023]191号下达招标批复,资金来源由自筹资金和申请政府专项债劵,项目法人为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经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湘市供水工程提质改造项目一期(EPC)
2.2 项目建设地点:临湘市。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4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30日历天);
2.6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城区一期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新建水厂配套管网,同时对县城旧铁管及老旧 PVC 升级改造,管网总长度为33.199km,管径为DN160-DN600
(二)水厂建设工程
1.城西水厂改造工程:现状处理规模 3.0 万 m3/d,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城西水厂进行提质升级改善。
2.五家塘水厂改造工程: 现状处理规模 2.0 万m/d,对该水厂进行扩容,扩容后处理规模 3.0 万m/d。
3.桃林水厂新建工程: 新建处理规模 0.5 万m3/d水厂1座和配套配水主干管 12km.
4.桃矿水厂新建工程:新建处理规模 0.8万m3/d水1座和配套配水主干管 18km。
5.幸福岭水厂新建工程:新建处理规模 3.0万m3/d水厂1座
(三)龙源水库供水明渠改暗渠工程
新建钢筋混凝土箱涵2207m,新建钢筋混凝土盖板涵 444m,新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双T板长 714m,交通桥增加护栏 14 处,设置明渠段防护隔离栅23044.844m,L型挡墙长 465.705m,截水沟长5587.138m。
(四)农村供水工程提质项目
1.新建詹桥镇集中供水团湾水库提引水工程。
2.新建白羊田镇合盘村集中供水工程,白田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工程提质扩建工程。
3.新建五尖山、荆竹山集中供水工程
4.桃林镇集中供水工程 (含苎麻社区)提质改造
5.坦渡镇集中供水工程管网改造
6.江南镇集中供水工程管网改造
7.临湘市黄盖湖主供水管网改造
项目概算总投资41418.01万元。
2.7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申请政府专项债劵,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实施。
2.8质量要求:
(1)设计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
(2)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6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23年3月-2023年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在本单位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 家, 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7.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投标联系人须经联合体各方成员分别授权;
3.7.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 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作资格要求
3.9其他要求:
3.9.1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9.2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 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9.3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4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4.2缴纳时间:2023年9月22日中午12时前(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咨询电话:0730-2966626)
5、缴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
(1)货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后,在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0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③CA数字证书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0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具有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有意参加的,请于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0日17时00分前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认证。
6.5、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人参与电子化投标交易的要求
7.1、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ZF”格式投标文件。并登录会员端或本公告附件下载“YYZF”格式招标文件,参照服务指南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TF”格式投标文件。
7.2、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具体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络平台时间为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络平台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开标签到解密”中进行投标人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不参与投标竞争。
7.5、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原件应全部扫描进入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可识别),不要求现场递交证书原件。
7.6、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中补充电子化投标承诺书,其格式附后。
7.7、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临湘市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30-338807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临湘市
联  系  人: 邹先生
电       话: 15607409797
招标代理机构: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湘市盈泰阳光城2栋1单元102室
联  系  人:  方先生
电      话:  0730-3769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