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子国城遗址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EPC)

来源:工程科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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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子国城遗址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屈原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发改[2016]17发改[2021]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文化旅游广电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罗子国城遗址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EPC)

2.2招标编号:HNXZ-2021-YY-XMZB-0553;

2.3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古罗城村

2.4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为罗子国城遗址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351.36万元,该项目总建筑占地面积1612.2平方米,其中包含:接待中心、展厅、办公用房、走廊、卫生间等,室外附属内容包含:铺装、道路、室外雨污管网、路灯、绿化工程等

2.5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

第二部分:采购:包括设计范围内材料设备采购;

第三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保修服务;

2.6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8计划工期: 14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为: 20日历天 ;施工工期为: 120日历天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仅外省企业提供);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5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项要求。

3.7本招标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且联合体成员至少应具备3.2条款规定的其中一项资质;

2)联合体双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或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6)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8资格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的任意一方近年至少具有一项:单项投资额在63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类设计业绩或单项投资额在63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投资额在63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设计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2)拟任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要求提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具有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于2021年630日至20217717时00分前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 ,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只支持网银支付。

4.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4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839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5.3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六、投标保证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6.2纳时间:20218212:00止,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6.3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电子保函。

1)货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后,2021年6月30日至 2021年7月7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1630日至 20217717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6.4 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管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5080198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文化旅游广电局

地址:岳阳市屈原文化艺术中心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30771085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建湘路古井社区三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30-8213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