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拘留所和执法办案中心项目(EPC)

来源:工程科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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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拘留所和执法办案中心项目(EPC)已由岳阳市君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君发改【2019】1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拘留所和执法办案中心项目(EPC);

2.2项目地址: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芦花洲村;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619.2㎡,总建筑面积为7033.18㎡,建筑占地面积4000.36㎡。拟建拘留所1791.80㎡,执法办案中心1402.82㎡,基层民警休息用房3838.56㎡工程总投资3619.37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2.5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设计范围:(1)提供方案优化设计;(2)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公共部位普通装修设计、给排水、电气、通风、消防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施工内容:经批准的施工图内所含的所有施工内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且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

3.3.2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拟任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单位应当配备参与本次投标的各专业人员(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

3.3.4拟任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近六个月(2019年8-20201月)由本单位办理的缴纳社保的证明);

3.4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由一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和一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组成,由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4.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投标人授权委托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4.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4.6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拟任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作为项目总负责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须联合体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3212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4.3、缴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

1)货币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201230800分至202012717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方账户转入;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20年123日至2020年12717时00分(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5.2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招标文件及资料费:人民币500元/份,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ueyang.gov.cn/)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3309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民兴路与狮子山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具体开标室见一楼大厅屏幕公示;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君山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172986。

10.其它要求

10.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10.2中标单位必须按岳发改(2012)367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

地址:岳阳市君山区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3907309777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白杨坡路德郡卡布奇诺小区西单元A栋1201室

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18075734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