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两个责任”与追责问责同时发力
“要继续聚焦重点问题,结合云溪实际,主动精准发力开展监督……”今年8月,在云溪区委常委会会议上,云溪区委书记刘正仁对“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进行专题调度。
11月18日,在全市“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现场推进会后,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向区委报告会议精神,第一时间传达会议要求,第一时间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切实做到上级有部署、云溪见行动。
近年来,云溪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助职责,推动区委主体责任的履行,让云溪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金字招牌”越擦越亮。
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以来,云溪区纪委监委针对辖区内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启动追责问责程序,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7人。
只有现场看过才放心
“这里的环境卫生是哪个单位负责管护?是不是每天开展一次清扫?有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这是11月24日云溪区纪委监委督查组在云溪河开展实地督查时,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部门指出的问题。
对已经整改销号完成的任务,比如绿色化工高新区排江管线二三期工程、黄茅山采矿点生态修复、城区雨污分流项目等,开展现场督查“回头看”,查现状、指问题、明实情,有力保障了“洞庭清波”问题整改销号的质量和效果。
今年以来,云溪区纪委监委累计开展实地督查6次,发现整改标准不高、后期长效机制不足等7个问题,发出通报3期,下发督办函2期,并在调度会上进行逐一通报。
全面整合一切监督力量
“拿到监督清单之后,我对自己的监督任务和责任更加清楚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员一目了然。”云溪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付华东说道。
云溪区纪委监委建立“室组委”联动监督机制,将各镇(街道)纪委、高新区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相关联系室的负责人纳入“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搭起“室组委”联动监督的框架。
此外,云溪区纪委监委还与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建立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定期下发督查通报。今年已开展相关督查11次,下发督查通报8期。
云溪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一直是“老大难”问题,在牵头部门的强力推进和监督单位的监督下,云溪河的生态变好了,水质提升了,水里的鱼多了。今年10月,云溪区纪委监委开展“洞庭清波”专项监督,有效治理云溪河黑臭水体的成功经验被《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湖南卫视和三湘风纪网推介。
“开弓没有回头箭。开展‘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必须一抓到底、一严到底,决不能半途而废。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把‘洞庭清波’专项监督推向纵深。”云溪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提名人选戴敏波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