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云溪区住建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1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云溪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3月3日,巡察组向云溪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领导重视,统筹安排部署。自巡察工作反馈意见会召开后,云溪住建局党组于3月14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高度统一思想,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胡继权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为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还成立了由甘鹏同志任组长,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组,具体负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拟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3月22日讨论通过整改方案,4月20日再次召开巡察专题工作部署会,再次对巡察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和部署,要求各责任单位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牢,加快整改速度,如期如质如量完成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整改任务。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下发《印发〈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到各股室和各二级单位,明确了整改要求,以表格形式划分责任清单,列出整改任务,限定整改时限,要求各责任领导严加督促抓紧落实,各责任单位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层层抓好落实。明确整改工作实行调度会制,各责任单位一把手定期汇报整改工作进度,及时提交问题提交问题商讨措施,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整改能按要求执行到位。
(三)立行立改,力求整改实效。按照区委巡察整改要求,做到问题原因查找不准确、不透彻的不放过,整改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切实际、不够具体的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针对巡察组反馈3个方面的15项问题,在整改方案中明确了34个整改任务,并一一列明了整改时间,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确保1个月内整改到位;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明确责任,确保在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一年内整改到位。涉及到“三重一大”等重要问题的,在管理制度上,工作预见性上想办法,把工作做细做实,防范风险。对于各单位在工作调度会上提交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共同探讨有效解决办法,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同时,建立整改台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工作。
(四)督查督办,严格追究问责。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措施,进一步明确局党组落实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真正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在整改期间,由驻局纪检组对各责任单位不定期开展督查,将督查情况在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明确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截止目前,整改工作落实较好,未出现一例不配合不支持的现象。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都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陆续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二、扎实开展整改情况
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局党组主要存在3个方面15项问题,我们将这些问题细化分解给相关责任单位,督促逐项抓好整改落实。限期30个工作日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长期性的问题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据统计,在对学习教育活动流于形式的整改上:强化了中心组学习、青年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案例学习,督促加强了学习强国、干教网络学院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学习。在对党建方面问题的整改上:重新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规范了发展党员和民主评议的程序,并对6名同志提出了批评教育。在对财务方面问题的整改上:按程序补办备案和采购等相关手续。在对廉政方面问题的整改上:开展提醒谈话8人,开展督查2次;在对落实“守护好一江碧水”方面问题的整改上:开展了住建领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排治,出具隐患告知书,加强水环境和建筑工地的整改和监管,并做到举一反三。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对问卷调查中答题错漏较多的6名同志提出批评教育,责成吴为初就其从网络原文抄袭学习研讨材料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强化党组中心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纪条规和时事政治的学习,全年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至少撰写2篇学习心得。采取领导干部参加干教学院网络培训、一般干部职工参加行政事业单位网络培训的方式加强个人自学。班子成员轮流讲课、组织参观学习和结合实践研讨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吸引力和效果,督促党员干部在学深悟透中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各基层党支部每月按照上下同题要求落实“3+X”学习,深入开展学习研讨,积极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三是加强对“学习强国”“如法网”等平台学习的检查考核,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养和工作能力。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讲话精神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方式,再次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讲话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环境治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开展生态环境住建领域大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列出整治清单,一一对照整改。结合巡察,重点抓好三项工作。①加强云溪河日常保洁、入河排口水质监测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违规违法行为,强化黑臭水体治理。②严格按照“6个100%”要求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加大砖瓦行业整治,做好智博和桃李两个页岩砖厂的按期关停工作,严肃查处预拌混凝土站场的环境问题,切实做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工作。③加快雨污分流建设,开展污水收集“回头看”,力争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对云溪河下游黑臭水治理结算评审多计工程款223045.7元的问题,鉴于实际支付时系按审计结论付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杜绝今后发生类似问题。
3.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吴志勇为网络舆情监管员,建立了网络舆舆情台账,重点加强对项目和房产领域的网络负面舆情的防范和处置。二是定期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并采取召开会议、谈心谈话和开展岗位练兵、劳动竞赛以及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帮助解决干部职工的思想问题,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健康成长,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整体政治领悟力、判断力和执行力。三是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分工上明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乔新勇同志分管综治维稳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分工做好分管领域综治维稳工作,全面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及时处理各类负面舆情,确保不再发生超限办结现象。四是按照区委宣传部意识形态督查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资料。
4.对民生工程解决的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安居大道西侧住户姚红良家臭水沟没有纳入雨污分流第一期项目,由城镇建设股拿出施工方案,安排施工队伍迅速进场,已经如期完成施工。二是牢固树立“住建为民”理念,对涉及住建领域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第一时间予以研究并作出答复,安排专人负责推进落实,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未按要求进入电子卖场采购物品。
整改情况:一是对此前未按要求进入电子卖场采购物品的,分管财务的乔新勇同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补办了相关手续,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二是今后所有限额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等均须按岳财函[2020]56号文件规定进入电子卖场采购;超过限额的采购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办理。同时,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和财务管理,严格把住审核审批关口,对未按规定办理采购审批手续或未经电子卖场的采购行为一律不允许报账。
6.固定资产采购未按要求走审批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对此前固定资产采购未按要求走审批程序的,由局党组对其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办公室向区机关事务中心申请补办备案手续。二是要求今后所有固定资产采购均须按要求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同时,进一步规范采购和财务管理,严格把住审核审批关口,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7.承包项目和捐款没有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对此前项目发包和开支大额资金缺失“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的,由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据实补办了相关手续。二是今后所有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须经党组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同时,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和财务管理,严把支出审核审批关,对未经党组集体讨论决策、未附党组会议记录复印件的大额支出一律不允许开支;对没有签订合同或虽已签订合同但合同存在重大瑕疵的,一律不得结算报账。严格控制各类非生产性开支,除对村(社区)可能发生的少量工作协调费(如项目建设及河道保洁等)或乡村振兴等支出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赞助、捐款等支出一律拒绝支付。
8.差旅费报销没有事由依据。
整改情况:一是对此前发生的差旅费报销没有事由依据的问题,由局党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由出差人对出差事由作出详细说明,经时任分管领导签字后交财务股存档备查。二是今后所有干部职工报销差旅费须凭经批准的出差审批单和差旅费报销单报账,做到事由清晰、路线合理、标准合规、手续完备。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财务股严把费用开支审批关,对事由不清晰、手续不全、费用超标或违规的票据一律不得入账。
9.违规报销党务活动开支。
整改情况:一是对此前违规报销的门票费用,由参加人员自负,由报账经手人负责逐一收起并退回财务。今后开展党务活动和因公出差等均不得违规报销景点门票或其他违规的开支。二是对用空白菜单入账及发票户名不对的问题,据调查,该两笔费用开支情况属实,且没有超过规定标准,属于报账经手人不熟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粗心大意、财务人员和分管财务领导把关不严所致。由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经办人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培训。三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支出管理和财务审核,对手续不全或票据不合规的开支一律不允许入账,坚决杜绝各种违反八项规定、“反四风”问题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
10.财务报销审核不严谨。
整改情况:对局机关财务代付本应由区排水和污水处理中心支付的合同款问题,由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区排水和污水处理中心向局机关财务出具申请报告,详细阐明原因,交财务股存档备查。同时责成财务股制定了新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到位。
11.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对前面相关情况进行再次清查,摸清底数。经调查,广告牌制作、云溪河清淤、云溪河黑臭水整治广告宣传制作等事项及其费用开支均真实合理、决策程序和采购过程全部合规。其中,广告牌制作合同没有盖章及验收人签字,系当事人疏忽所致;云溪河清淤没有合同,是因为对方当事人长期从事零星清淤,累计劳务费金额较大,但单次并不多,故未签订劳务合同;云溪河黑臭水整治广告宣传制作没有合同,是报账时将合同原件遗失。发生这些问题的关键是相关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二是由局党组对区排水和污水处理中心、财务股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区排水和污水处理中心对广告牌制作进行说明交财务存档备查,并补办签章签字手续;与清淤劳务提供者就今后的服务签订长期合同,明确按工作日或按工程量计费的标准,并在每次实施后签字验收;从合同乙方找到云溪河黑臭水整治广告宣传制作合同复印后,将复印件(注明“原件遗失”)经当时的分管领导及知情人签字证明后交财务存档备查。三是整章建制,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2.发展党员程序违规。
整改情况:一是经区委组织部调阅审查档案,认为发展其入党的程序原则上没有问题,但其本人在填写入党志愿书时存在一些笔误。对此,局党组责成当事人按组织部要求作出说明,并对其进行严肃批评。二是对于时任支部书记及相关责任人指导当到人填写入党志愿书时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由局党组对其进行严肃批评。三是加强支部书记和党务干事的教育培训,督促其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和党务知识,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1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党总支安排专人负责,采取收集查阅当年度考核资料、支部会议记录、党员考评表、个人学习笔记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等方式,对质安中心2019年7月—2020年6月在册党员进行评议甄别,补签意见,并签字盖章。二是由局党组对时任支部书记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责成其作出说明。三是加强支部书记和党务干事的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和党务知识。以党支部“五化”建设为抓手,配齐配强基层党支部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年度党员评议制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14.人员混编混岗。
整改情况:机关行政编制偏少,但行政性事务偏多,因此从二级单位借用了9名工作人员,目前还没有更妥善的解决办法。正在积极向区委编委报告,争取重视,妥善解决局机关“人少事多”的矛盾,逐步消化处理借用二级单位人员的问题。
15.上轮巡察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经通过打电话,找其亲人带口信等方式通知设计院5名同志办理离职手续,目前仍没有人过来办理相关手续。
三、巩固巡察成果情况
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区委巡察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云溪住建局党组将继续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带头履责,坚持问题导向,紧咬整改重点,做到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工作,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用好整改成果,推动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敬终如始,持续抓好整改。对于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将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列出清单,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坚持久久为功的韧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持续扎实推进。
(二)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分类梳理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其他突出问题,构建覆盖全面、措施具体、追责有力、务实管用的长效体制机制。对出台的相关制度,狠抓落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做到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三)用好成果,推动各项工作。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全面总结各项工作,坚持和完善好的做法,继承和发扬好的经验,力争通过整改落实,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发生新变化,工作作风有新改进,廉洁自律意识有新增强,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加快住建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0-8412016;电子邮箱:quit-119@163.com。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住建局党组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