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文明驾驶,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现将我市查处的9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1.市教体局干部毛东洪酒驾问题。2020年3月20日19时许,毛东洪饮酒驾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因其2020年9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酒驾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2021年8月30日,毛东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市自然资源局干部狄振宇酒驾问题。2020年11月19日1时许,狄振宇饮酒驾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30日,狄振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市自然资源局干部游敏酒驾问题。2020年12月15日19时许,游敏饮酒驾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30日,游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市政府办干部马帅酒驾问题。2020年3月22日19时许,马帅饮酒驾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30日,马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市城管局干部周虎酒驾问题。2020年4月15日20时许,周虎饮酒驾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30日,周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市住建局干部任波浪酒驾问题。2020年12月19日19时许,任波浪饮酒驾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受到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30日,任波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市商务粮食局干部周镇原酒驾问题。2020年11月11日19时许,周镇原饮酒驾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30日,周镇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张余良酒驾问题。2020年8月5日19时许,张余良饮酒驾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30日,张余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朱霞亮酒驾问题。2020年3月28日13时许,朱霞亮饮酒驾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30日,朱霞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未清醒认识到酒驾醉驾的危害性,未切实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心上,对触碰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心存侥幸。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不仅给社会、家庭、个人造成严重危害,还必将面临纪律、法律的严厉惩处。全市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认真算好政治账、家庭账、经济账、名誉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自我约束,摒弃酒驾陋习。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违规吃喝专项整治,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防微杜渐、常敲警钟,重申相关纪律要求,让党员干部自觉抵制酒驾。市纪委监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严格落实市委“三个一律”要求,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酒驾案发人数较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适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作配合,从严从快处理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