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保障执行 推进清廉汨罗建设
为谱写汨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保驾护航
——中共汨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汨罗市
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许义中
(2021年7月29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中共汨罗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上级纪委和汨罗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岳阳市纪委的部署和汨罗市委要求,围绕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尽责,全力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市纪委监委自觉把工作置于党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向市委报告工作,提请解决具体问题,逐个抓好交办事项。积极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通过监督检查、约谈提醒、调研督导、追责问责等方式,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严肃处理19名涉白维国案党员干部,其中第一、二种形态17人,第三、四种形态2人。定期组织全市领导干部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警钟》,编印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录,分期分批组织全市国家公职人员集中观看阅读,做到警示教育覆盖全体公职人员。通过肃毒瘤、清本源,去存量、遏增量,全市政治生态持续修复净化,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度明显增强。
——服务中心有力有效。自觉做到“两个维护”[2],紧扣“国之大者”,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护航全市中心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全力保障抗击新冠疫情。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闻令而动,第一时间严明“三个一律”[3]纪律要求,开展疫情防控督查指导42次,下发督查通报37期,督促整改问题274个,处理处分42人。后期加强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办事项13件,提醒谈话2人。认真开展防范债务风险专项检查和巡察。发现问题8个,处分6人。严肃查处环保领域违纪问题。有序推进“洞庭清波”[4]专项行动,先后开展督查16次,下发督办函及提醒函18份,处理处分14人。开展涉砂涉矿整治,处理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同时,加强对棚户区改造、正则征迁项目和工业园、飞地园拆迁等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正威项目征地拆迁中,靠前监督,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展现“汨罗速度”。
——执纪为民成效明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靶向施治的精准之策,有力保障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落实。尽锐出战护航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现问题330个,处理处分173人,退还群众资金29.17万元,通报曝光55人,在省纪委监委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汨罗市纪委监委被评为2018、2020年度一类单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警示教育,查处破坏营商环境案件65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16件,处理处分61人。协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处理处分55人,已留置8人。坚持源头防腐治本。以村级财务公开为重点,强力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的应用,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平台开通以来,公开率达到100%,领跑全省,连续四年位居岳阳市第一。认真细致办信办访。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办信理念,近五年来受理业务内信访1651件,办结1589件,办结率96.24%。统筹力量开展“集中办理积信积访”行动,梳理积存信访件190件,有效化解117件,取得了明显成效。
——党风政风向善向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5],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抓好教育预防。划好高压线、打好预防针,向全市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发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摘编》,组织全市国家公职人员在线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知识和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测试,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脑入心。抓实监督检查。灵活运用专项检查、交叉互查等多种方式,对窗口单位、宾馆酒店等开展突击检查,对上班时间打牌、工作日中餐饮酒等典型问题,及时处理处分并通报曝光。切实加强换届风气督查,处分2人,通报2人。调取违法人员名单进行大数据比对,深挖党员干部涉赌涉毒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85个,处理处分209人,通报曝光16期65人。抓细纠治重点。专项整治违反省委“约法三章”[6]的问题,清理整改问题4206个,补缴和上交资金共计95.05万元。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在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开展专项整治,违规资金全部收缴追缴。开展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清缴违规资金212万元。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各乡镇和市直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23个,共处置问题线索78件,处理处分86人。
——惩贪治腐坚定不移。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坚决有效惩治腐败,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五年来,全市共立案94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55人,其中科级干部88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在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共有33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或主动交代问题,不敢腐的震慑效应进一步彰显。特别是承办了岳阳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的一批典型案件,获得上级充分肯定和群众一致好评。如:承办岳阳楼区白水及磨子山片区拆迁案,收缴违纪资金264.2万元;承办岳阳楼区“602”专案,留置或监视居住7人,挽回经济损失6200余万元;参与办理岳阳市经开区原法制办主任李平贪污案,收缴违法资金5000余万元。严守办案安全底线,严格管控“走读式”谈话,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问题52个。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每年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28个,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在审查调查和监督检查中,重点筛查廉政风险点和堵塞制度漏洞,提出以案促改监察建议。
——监督体系更加完备。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察委员会成立并有效运转,巡察、派驻体制改革和市镇纪检监察一体化改革顺利完成。向循环经济产业园派出监察专员,向各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完成市直单位机关纪委改革。通过深化改革,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职责职能进一步强化,形成强大反腐合力。2018年市镇一体化改革后,全市15个乡镇纪委当年立案157件,同比增长42.73%;2018年派驻体制改革后,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数较改革前增长5倍。
——监督质效不断彰显。贯通融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有效推动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挺纪在前,准确把握“四种形态”,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2038人次,占比89.34%。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市纪委监委开展谈话函询277人次,其中谈话函询“一把手”29人次。加大谈话函询抽查核实力度,着力提高谈话函询的实效性。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出具廉政意见回复507批次,暂缓提拔或取消评先评优137人(个)。各派驻机构通过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党组(党委)会,开展驻点巡察、一对一谈心谈话、以案促改等工作,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工作,完成省委第八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和检举控告类信访件共108件,积极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完成12轮常规巡察,4轮专项巡察,巡察71家单位,发现问题1593个,移交问题线索327件。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督促清收资金304.78万元,推动边巡边改、以巡促改。
——反腐队伍建优建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政治学习、政治建设年、党史学习教育等,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突出实战练兵,开展全员培训,组织业务竞赛,每年举办纪检监察实战业务培训班,外邀专家、内请能手授课,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着力“以案促学”,抽调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干部办理重大案件,市镇纪检监察一体化片(组)定期开展案件讲评。坚持“严进高出”原则,34人得到市委提拔重用,4人获得省、岳阳市纪委表彰,多名干部在参加省委巡视、省市纪委专案查办中获得充分肯定。坚持刀刃向内,提醒谈话4人,诫勉谈话1人,处分5人。
各位代表、同志们,过去五年,是汨罗各项事业阔步向前的五年,是汨罗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倍增的五年。这五年,政治生态展现了新气象;这五年,党风政风开创了新局面;这五年,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胜利;这五年,监督治理取得了新成效;这五年,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释放了新动力;这五年,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了新步伐。
五年来取得的成绩,得益于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和踊跃参与,得益于市纪委全体委员和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同志们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各位代表、同志们,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回顾过往,历历在目,成绩属于过去,经验弥足珍贵,我们深刻体会到:纪委监委作为政治机关必须紧跟党中央,始终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同向”,监督执纪才有高度。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7],坚定“四个自信”[8],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升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围绕“国之大者”,做到“中央有号召、党委有部署、纪委见行动”,把我们的监督执纪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监督执纪工作才不会偏航。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紧扣大局开展,始终与市委工作“同步”,监督执纪才有力度。纪检监察工作是市委工作的重要部分,我们要紧扣大局,与市委同频共振、亦步亦趋,在工作安排上同步,在关注重点上同步,在工作节奏上同步,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纪委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市委关注哪些工作,纪委就重点检查哪些工作,始终围绕市委工作大局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以纪委专责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各类监督联动,形成监督的“大合唱”。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紧贴人民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心”,监督执纪才有温度。习近平总书记说: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这些年来,纪委牵头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其目的都是为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只有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心头,厚植纪检监察工作的群众基础,群众才会认可纪检监察工作,才会认同纪检监察干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还要紧紧把握党的政策,与广大党员干部“同行”,监督执纪才更有亲和度。党员干部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我们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9],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既严查违法破纪行为,以儆效尤;又帮助教育党员干部,让迷途羔羊知返;还关心关怀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让党员干部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五年来,有759名党员干部主动到纪检机关投案、主动说明问题、积极配合审查调查,被给予从轻减轻处理。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是清廉思想树得不牢。有的对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做实不够,有的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以为然,有的大贪不犯、小腐不断。二是清廉制度建设不全。在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上意识不强、办法不多、制度不够健全,日常监督做深做实做细还不够到位。三是廉洁问题禁而不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的问题屡禁不止,“四风”问题仍有一些顽瘴痼疾未彻底根治。执法司法领域腐败问题比较突出。工程领域腐败问题由来已久,积弊很深。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远未绝迹。四是清廉文化氛围不浓。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上思考和探索不多。在社会上开展清廉文化建设和宣传不足,“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以自身独特文化资源开展清廉建设的力度不够,对任弼时“三怕”精神[10]和屈原廉政文化内涵等宣传不够、挖掘不深。对清廉家风建设重视不够。凡此种种,充分表明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从严治党没有完成时,必须一以贯之、坚持不懈;反腐败斗争没有退路,必须知难而进、决战决胜。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强化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拿出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决把腐败存量消除掉,把腐败增量降下来,努力实现党风政风和政治生态持续好转。
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及岳阳市纪委工作部署和汨罗市委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力服务保障“三高四新”[11]战略、“三区一中心”[12]建设,全面推进清廉汨罗建设,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把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落到实处,为谱写汨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保驾护航。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坚决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越是形势复杂严峻,越要加强政治监督,确保团结统一,令行禁止。不遗余力坚决保障中央、省委、岳阳市委和汨罗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动态跟踪,监督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以严肃问责督促履职尽责。牢记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深入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加大禁捕退捕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环境污染背后的腐败问题。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强监督检查。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不遗余力坚决保障汨罗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十四五”规划各项政策要求,围绕谱写汨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加强对“坚定守护一江碧水、建强两个特色园区、擦亮三张文化名片、推进四大提升行动”的监督检查,一步一个脚印把擘画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服务汨罗高质量发展,针对相关职能部门及干部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吃拿卡要、慵懒散漫拖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持续优化汨罗营商环境。全面贯彻湖南省纪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公职人员把“15项正面清单”[13]与“12条负面清单”[14]结合起来,既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又大胆履职、担当作为,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不遗余力坚决保障推进清廉汨罗建设。把清廉汨罗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战略部署,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推动机关单位、乡镇、企业、学校、医院、村居等开展清廉单位创建,引领全社会崇廉倡廉促廉。强化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不断挖掘屈原廉政文化内涵,丰富红色资源中的廉政元素,充分发挥传统廉政文化润物无声的作用。
二、坚持一体推进“三不”[15],以反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将反腐败斗争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人,紧扣“十四五”规划实施,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紧盯国有企业、能源资源、工程建设、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领域,严肃查处官商勾结、钱权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紧盯“提篮子”“打牌子”“拉款子”“借赌敛财”“放贷牟利”等隐性腐败、新型腐败,坚决一查到底。高度关注、着力防范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使行贿者也受到应有惩罚,让“围猎”者付出应有代价。持续开展“天网行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拓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违规超概算、出借挂靠资质和违法转包分包、规避招标和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坚决落实“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其中的失职渎职、利益输送、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行为。深化金融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治理违规授信放贷、违规融资担保、违规举债投资,深挖地方债务风险中潜藏的腐败问题。深化涉砂涉矿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全面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坚持“查、剖、改”相结合。深化标本兼治,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着力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效,把审查调查安全摆在首位,把好线索甄别关、线索交办关和线索承办关。做好案件剖析工作,深入挖掘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和同类案件中的规律问题。抓常抓实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抛弃“看戏”心态,防止“看片人”变成“片中人”,接种清廉“疫苗”,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
三、深化纠治“四风”问题,以优良作风凝聚奋进新征程的磅礴力量。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优良传统,激情干事创业。精准靶向施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狠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党中央、省委、岳阳市委和汨罗市委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对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的,紧盯不放、坚决查处。充分发挥监督服务微信群的民情监测作用,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党风政风监督中来。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检考”等成果,大力整饬硬性要求“点到打卡”、拍照留痕、反复填报以及各种网络工作群泛滥的问题,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深入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继续抓住重要节点不放松,紧盯薄弱环节,聚焦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变相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等重点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严防反弹回潮。认真落实省纪委《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和岳阳市委、汨罗市委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进一步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对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违反“十严禁”[16]八禁止[17]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结、严肃处理,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努力营造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四种形态”,多治未病,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运用好容错纠错、回访教育、澄清正名等措施,通过监督执纪问责的正确导向,激励干部弘扬“求索精神”、“龙舟精神”、“骆驼精神”,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奋勇前行。
四、聚焦“五个方面”,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减少一分,群众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就会增加一分。坚持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围绕落实“四个不摘”[18]、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机制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查在推动乡村振兴中敷衍了事、无所作为的懒官、庸官。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在乡村振兴项目中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从严整治违建别墅、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和城区违法建设等问题,坚决遏制各类乱占耕地行为。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在粮食生产、收购、存储、销售等环节加强监管,确保粮食安全。坚持紧盯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持续纠治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就业创业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清除“蝇贪”“蚁腐”。坚持有“伞”必打、有“网”必破,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查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对充当司法掮客或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对利用职务影响力干预办案的,严惩不贷。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防风险堵漏洞专项监督检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涉及社保基金领域问题线索,梳理分析社保基金领域案件,重点检查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等问题。重点监督检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和资金发放“微腐败”等突出问题。继续开展信访专项清理工作。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多”[19]信访实行领导包案、台账管理、限时办结,确保问题及时“清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准确把握监督“六大重点”,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打牢夯实专责监督基本盘。突出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20]责任。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委托同级党政班子成员进行谈话,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突出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围绕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履职情况的监督。把握“严”的主基调,坚决落实加强“一把手”监督“十必严”[21]要求,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增强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欢迎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突出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对同级党政班子的日常监督,加强对审批、执法、资金项目分配等关键岗位的监督,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防范风险。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着力分析薄弱环节,推动从源头解决问题。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结合,把传统监督手段做细做实,切实增强监督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完善贯通融合监督格局。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推动各种监督协调贯通,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建好用好廉政档案,加强政治建设考察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确保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情况明、底数清。切实用好检举举报平台,有效运用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覆盖面、精准度。加强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等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等监督协调协作,提升监督合力。继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抓实市属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开展对专项改革情况督查,确保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派出监察工委、乡镇纪委正确履行职责。持续推进各项改革配套制度建设,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更加顺畅高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积极探索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配置等方面联动的途径和方式。发挥巡察有效贯通各类监督、带动各类监督的优势,探索巡前一体谋划、巡中协同配合、巡后齐抓共管的途径和方式,推进巡察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有效对接、深度融合、形成合力。开展巡察整改督查、上一轮巡察“回头看”和专项巡察。推动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拓展,完成对贫困村的巡察任务,着力解决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建立完善巡察整改促进、评估机制,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六、全面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始终坚持政治建设不动摇。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政治建设年”活动成果,把政治理论学习、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主动接受市委的领导和监督,积极主动为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深入开展实战业务培训、模拟谈话、年轻业务骨干上讲台等活动,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能力。统筹安排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委机关跟班培训、参与片区协作办案,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始终贯彻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带头严格自我约束和监督,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守纪律。要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针对权力运行和管理监督的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扎实推进内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强警示教育,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典型,坚决防止“灯下黑”。
各位代表,同志们,征途漫漫,惟有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汨罗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真抓实干,克难奋进,强化监督保障执行,推进清廉汨罗建设,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全力护航汨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注 释:
[1]“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2]“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三个一律”:一律不准随意外出,一律不准串门拜年,一律不准组织聚餐、不准参加聚餐。
[4]“洞庭清波”:对洞庭湖流域的生态环境治理的专项行动。
[6]“约法三章”: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
[7]“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8]“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9]“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10]“三怕”精神:一怕工作少,二怕麻烦人,三怕用钱多。
[11]“三高四新”:三个高地:着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四新使命: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
[12]“三区一中心”: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中部地区先进制造业聚集区、湖南通江达海开放引领区、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
[13]“15项正面清单”: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要全面履行职责,积极担当作为。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减税降费等各项惠企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2.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定期梳理汇总,通过网上集中公开、送政策上门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各类惠企政策解读工作,做到谁出台、谁宣传、谁落实。3.依法精简涉企审批事项和环节,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在涉企服务中力戒慵懒散、推绕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现集中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办理。需要企业补正有关材料、手续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5.鼓励领导干部与企业家正常交往,做到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做实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防止只挂名不履职、只联系不服务。6.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收集并主动听取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对企业负责人向领导干部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要及时回应、帮助解决,不能置之不理。7.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在项目审批、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对本地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一视同仁。8.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得因政府换届、规划调整、政策变更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予以补偿。加大涉企遗留问题解决力度,防止“新官不理旧账”。9.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依法保障企业及其负责人合法权益,尽量减少冻结企业合法账户,对调查清楚的,及时解除冻结措施。10.可以参加企业和商会、行业协会举办的外出考察调研、双招双引、项目申报、产品推介等活动。11.积极组织企业和商会、行业协会参加旨在推介企业产品、服务的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等经贸交流活动,也可以组织企业和商会、行业协会相关人员参加政策宣传、人才培训、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活动。1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参加企业和商会、行业协会举办的座谈会、茶话会、年会等各类公开商务活动。13.到企业开展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因工作原因误餐的,可以参照公务接待标准在企业就餐。14.邀请企业和商会、行业协会相关人员参加活动的,可以按规定安排公务用餐。15.参加企业外出类活动,可以搭乘企业统一安排的交通工具,可以与企业人员一同就餐、住宿,但必须遵守国内差旅有关规定,并结清差旅费用。
[14]“12条负面清单”: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应当以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为准绳,不越纪、不触法、不谋私,不得发生以下行为。1.不得向企业及其负责人托办个人事项、承揽企业业务,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企业产品或者服务。2.不得向企业摊派或者报销应当由单位或者个人负担的费用,或者将个人消费开支转由企业及其负责人买单。3.不得违规向企业及其负责人借贷资金,或者变相占用、使用企业汽车、房屋等物品。4.不得违规在企业任职或者挂名、挂证领取薪酬、奖金、津贴,或者以担任顾问、提供中介服务为名向企业及其负责人收取咨询费或者其他好处。5.不得违规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担任高级职务或者挂名领薪、兼职取酬。6.不得收受企业及其负责人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或者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7.不得接受企业及其负责人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度假、娱乐保健等活动安排。8.不得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者为企业及其负责人谋取不正当利益。9.不得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区别对待各类市场主体。10.不得在行政管理中滥用自由裁量权,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乱扣留。11.不得在监督管理服务中吃拿卡要、人为设置障碍或者违规指定中介服务机构。12.不得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
[15]“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16]“十严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严禁以请示、汇报工作等名义违规宴请上级单位工作人员;严禁以伪造接待公函、虚列接待事项、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公款吃喝;严禁化整为零拆分开具公务用餐发票;严禁在私人用餐中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名义开具发票;严禁虚列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名目隐匿违规吃喝费用;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违规吃喝费用;严禁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吃喝费用;严禁指使、授意管理服务对象安排违规吃喝活动;严禁在机关食堂、“一桌餐”场所、企业内部接待场所等地方违规吃喝。
[17]“八禁止”:禁止工作日饮酒、酒驾醉驾以及酗酒滋事;禁止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以及同城公务宴请;禁止假借招商引资、研究交流工作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禁止在机关单位内部食堂、“一桌餐”等场所违规吃喝,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禁止虚列工程项目开支或以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名义冲抵隐匿违规吃喝费用;禁止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以及向二级机构、个人转嫁吃喝费用;禁止在公务接待用餐中出现高档酒水或用野生保护动物等名贵食材制作的菜肴;禁止其他违规吃喝行为。
[18]“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19]“三多”:多部门、多层级、多次重复。
[20]“一岗双责”:“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21]“十必严”:政治监督“评价必严”、主体责任“检查必严”、权力运行“盯防必严”、巡视巡察“体检必严”、廉政谈话“提醒必严”、组织生活“督导必严”、问题线索“处置必严”、谈话函询“核查必严”、廉政意见“把关必严”、违纪违法“查处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