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编辑: 发表时间:2023-01-10 10:01 来源:岳县纪宣
    2023年春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县看守所管教民警高翔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19年,县看守所管教民警高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多次违规为看守所在押人员传递信息和物品,并收受在押人员及其亲属所送财物。2021年12月17日高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长湖乡荆洲村党总支部书记屈三保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20年9月12日至13日,长湖乡荆洲村党总支部书记屈三保组织乡村干部等15人自驾车至井冈山、庐山等景区游玩,共计花费8190元,该开支在村级项目中进行处理报销。2021年4月,违规公款旅游费用全部予以追缴。2022年12月,屈三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麻塘办事处农推中心工作人员张立新收受好处费问题。张立新担任麻塘办事处农推中心畜医兼检疫员、驻麻塘海安屠宰场官方畜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19年7月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刘某所送好处费3600元,为刘某的违规违法行为提供方便,造成严重后果。2022年12月,张立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柏祥镇十步村原党总支部副书记、村主任赵雄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赵雄斌担任柏祥镇十步村原党总支部副书记、村主任期间,在村务管理活动中违规收受村民400元现金和一条黄芙蓉王香烟。此外,赵雄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9月,赵雄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问题的发生,反映少数党员干部思想有所松懈,违规公款消费、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现象有所抬头,稍有不慎,“四风”问题就会反弹回潮、卷土重来,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加大整治力度。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政治信念,破除思想陋习,树立良好新风。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从严要求自己,从严管理干部,从严追究责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纠“四风”,抓住“元旦、春节”重要节点,深挖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会福利、公车私用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营造清廉、祥和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