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编辑: 发表时间:2021-01-06 10:49 来源:岳县纪宣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根据县纪委监委要求,11月30日至12月4日,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县直各单位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督查发现,大部分单位党委(组)高度重视,召开了会议,组织学习了岳县办〔2020〕65号文件,重点围绕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涉赌涉毒和酒后驾车等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开展了知识测试活动、警示教育活动、党日活动、征文活动,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有效推进专项整治的落实。县委宣传部开展了征文活动,收到征文16篇;县卫健局制定了《中共岳阳县卫生健康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方案》,对所有二级机构进行了作风监督,梳理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

督查发现工作开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资料报送不及时。县交警大队、县人民法院、县张谷英管理处、县大云山管理处、杨林街镇等单位未按要求报送自查自纠统计表等相关资料。二是工作流于形式。大部分单位没有按照专项整治5大工作重点落实,每月报送的相关情况和监督检查中没有任何情况。三是活动开展力度不够。大部分单位未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部分单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没有做到与警示教育活动相结合,县信访局、县商务粮食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广电局等单位没有开展征文活动。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不断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