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结合我局“三定”方案,我局主要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根据我局“三定”方案,主要是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关于规范管理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我局主要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通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形式来督促负责管理校外托管机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从而推动校外托管机构的规范管理,为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确保中小学生的人身健康安全。
我局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一是压实责任。年初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爱武出席并讲话,与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城管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督促各部门就监管行业领域切实落实安全责任;5月16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李挚出席并讲话,要求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居民区等重点地区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二是消除隐患。在各行业领域大力推进隐患治理“一单四制”(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三是监管执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市安委办牵头组织教体局、工商局、卫健委、城管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消防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凡安全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凡停产后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凡冒险违章指挥作业的组织者一律依法追究责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三个一律”的要求,继续加大对有关职能部门的督促、考核力度,督促其进一步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规范校外托管机构健康发展,为全市中小学生营造良好的环境。
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岳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1日
承办负责人:赵珍彩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徐波 0730-878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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