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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43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8-06-20 09:21 来源: 市安监局
 

周岳波及何湘国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工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岳阳市提案办意见,该提案由市总工会主办,市人社局、市安监局会办,我局收到提案后,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并明确一名副局长牵头。就提案涉及安监的相关内容到相关企业进行了专门调研,做了一些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组织应当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制定和修改有关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义务。今后,我们在对民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检查中,将重点检查民营企业的工会组织是否对该企业的安全工作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是否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督促民营企业落实安全各项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5日

 

 

 

 

承办负责人:喻国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金德 0730-878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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