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安监字〔2016〕2号A类
李春艳代表:
您提出的总编号125《关于切实加强我市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接到提案后对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6标准,对全市在营业的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其中中石化金源和新路口两个加油站的油罐与站外民房安全距离不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6中4.04A的要求,中石化金源和新路口两个加油站油罐分别在2007年都安装了防爆阻隔材料消除了因油罐与站外民房安全距离不足产生的安全隐患。提案中提到的金鹗西路加油站与邻近加气站安全距离事项,经现场检查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250156-2006表4.0.8CNG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中储气井、加(卸)气设备、脱硫脱水设备、压缩机(间)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距离18米要求,规范也允许加油加气站合建,因此该站符合安全要求,但我局也会加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5日
承办负责人:赵珍彩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沈侃(0730-8788521)